近年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农村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特别是因农村各类产权纠纷而引起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显现,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农村这类矛盾的现状,及时有效地化解这类矛盾,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农村产权纠纷引起的社会矛盾的现状
1、农民土地问题形成的矛盾纠纷。
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惠农补贴的不断增加,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惜地意识日益增强,因而衍生相伴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一是退耕还林土地矛盾纠纷。少数农户由于外出打工,承包地由村或组集体安排给他人造林,现要求将林地收回;二是五保老人死亡,其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引发纠纷;三是随着农村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少数村组干部或农户私自将土地出售给他人建房,由于未规范征地,少数农户没有权力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等待遇;四是在承担农业税费期间,由于少数抛荒地无人承担税费,只好找人代耕,现抛荒人要地,代耕人不愿归还;五是农户间为便于耕作,自行将承包地互换,互换的土地被征用时,补偿费发放发生争议。
2、农民宅基地问题形成的矛盾纠纷。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依法治村与村规民俗、历史现状的冲撞,农村宅基地纠纷正呈逐年增多之势。一是村庄规划执行不严,使之抢占、强占、多占宅基地、建新房不拆旧房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由于建房规格不统一,因为排水、通风、采光或多出一个边、多占一个沿等影响邻里团结,发生争执,严重的可引起械斗事件。三是城镇周边村庄“外嫁女”不走,要求宅基地产生的纠纷;四是农村宅基地多未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拆迁安置和置换城镇住房缺少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