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垃圾越境倾倒调查报告(3)

时间:2021-08-31

  偷倒屡禁不止,责任岂能落空?

  垃圾就地处理难,催生了高昂的外运价格,特别是水运偷倒非法获利多

  这些被偷倒入海、入江的垃圾从哪里来?

  “主要是广东深圳、东莞的垃圾,企图运往珠江口万山岛海域倾倒。”据广西藤县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9·3”垃圾跨省倾倒事件后,东莞方面表示,经调查尚未发现专门收集垃圾并倒入海中的“产业链”,但东莞垃圾清运是市场运作的,由第三方运输,不排除在第三方运作过程中出现偷倒。

  记者了解到,地处珠江口区域的深圳、东莞两市,垃圾填埋场普遍超负荷运转,不少村镇甚至根本就没有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数据显示,2016年,深圳市的垃圾产生量为1.7万吨/日,东莞为1.2万吨/日,而东莞当地能烧掉和进填埋场的垃圾只有9900吨/日。也就是说仅东莞,每天还有2000吨的垃圾只能简易填埋或无处可去,被临时堆放。深圳市城管局局长王国宾曾表示,深圳市每日的垃圾焚烧能力仅为7125吨,由于人口密度高,寸土寸金的深圳已无垃圾的容身之地。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杨中艺认为,当地政府的责任无法推卸。他说,“明知垃圾产生量飞速增长而处理能力不够,政府却没有准备、没有规划,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应该追究当地主管垃圾处理的住建部门责任。”他还提出,监管不到位也是导致垃圾偷倒入海入江的原因之一,“这点必须追责”。

  而“中山偷倒案”就显示了珠江口垃圾偷倒链的生态关系,偷倒的每个环节都在获利。东莞中堂人万某某以25元/吨的价格把垃圾发包给广西船主胡某某外运,胡某某联系到中山市港口镇居民苏某某寻找海边围垦地倾倒点。而苏某某早就通过关系,取得了海边300亩地的填海工程,计划将此地填为工业园区(珠江口地区如深圳、珠海等市均有填海造地项目)。因此,当从深圳运淤泥的船东需要找地方排放淤泥时,苏某某就以7元~8元/吨的价格向这些人收取填埋费。从2016年7月12日填海工程开工后,他就收取了此类填埋费共30余万元。2016年8月15日,胡某某联系苏某某,想倾倒工业垃圾和砖渣,自知偷倒垃圾严重违法,所以他给苏某某的填埋费比倒泥价翻了一番,达14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