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的道歉信

时间:2021-08-31

  道歉信要诚恳说明造成对方不快的原因,表示歉意。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给公司的道歉信,欢迎大家参考!

  给公司的道歉信(一)

  敬的秦皇岛易城通科技有限公司,尊敬的广大顾客:

  由于我公司法律观念淡薄,在印制秦皇岛旅游年票一卡通宣传资料时,擅自将秦皇岛旅游年票一卡通票版样式中发行商“秦皇岛易城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替换为“北戴河海生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给广大游客造成了混淆,给秦皇岛易城通科技有限公司造成了伤害,在此郑重向秦皇岛易城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体人员,并广大游客,致以深深的歉意。对不起,我们对自己的无知给各位造成的影响深感不安,请求各位原谅我们。鉴于已经产生的伤害事实,我们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失:

  1.发布道歉信,向秦皇岛易城通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大顾客道歉,使广大游客清晰明白秦皇岛易城通科技有限公司是秦皇岛旅游年票一卡通的唯一发行商,海生活公司只是经销商之一,并非秦皇岛旅游年票一卡通的发行单位。

  2.在海生活公司为推广旅游年票而设立的网站的显要位置对致歉信进行链接,时间至少一个月。

  3.在网站的显要位置展示秦皇岛旅游年票一卡通真实样板(标注有秦皇岛易城通科技有限公司名称)。

  4.收回全部还未发出的宣传资料,并焚毁。5.新印制宣传资料必须经秦皇岛易城通科技有限公司认可才可印制。

  我们再次为自己的无知道歉,并自愿承担因此对秦皇岛易城通科技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

  给公司的道歉信(二)

  本公司于20**年11月在本网站登载的《关于龚岩涉嫌职务侵占和团伙盗窃犯罪被解除职务的通报》一文,该文内容多处与事实不符,公安部门处于侦查阶段,对于龚 是否涉嫌犯罪并无定论,而本公司即在网站上称龚 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盗窃,该文内容对读者产生误导,会使龚 的社会评价降低,因此,本公司撰写并登载该文的行为已构成侵犯龚 名誉权。我公司特此向龚 及读者致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