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质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时间:2021-08-31

  反担保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年质押字第___号

  质权人:(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 签订的 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荣昌县 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 )农信社 年保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 ,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 万元[( )农信社 年借字第 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甲为的担保贷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为 佰 拾 万元 ( 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反担保质押财产:乙方的工资收益权。

  五、特约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