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人玫瑰,手留余香”全国扶贫日,快快行动起来吧!以下是关于2016“全国扶贫日”活动倡议书,欢迎阅读!
2016“全国扶贫日”活动倡议书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2014年8月1日,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我国“扶贫日”。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
目前我市还有6个贫困县、669个贫困村、44万农村贫困群众,扶贫任务异常艰巨,扶贫开发事业既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协力攻坚。
2016年10月17日是我国首个“扶贫日”。为积极响应国家、省关于在“扶贫日”期间开展有关活动的号召,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扶弱助贫”的传统美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中间开展“扶贫日”爱心圆梦扶贫捐助活动。
此次活动以为我市贫困地区60岁以上鳏寡孤独老人和65岁以上贫困老人捐赠“爱心温暖包裹”为主要内容,每个“爱心温暖包裹”价值200元(包括一床棉被、一件棉大衣、一双棉手套、一条围巾和一双棉袜)。此次活动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朋友中进行,以捐赠资金和捐赠实物为主要形式,捐赠的资金和实物,由市扶贫办登记造册,并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荣誉证书。捐赠的资金由市扶贫办统一管理使用,购买正规厂家的“爱心温暖包裹”统一发放到贫困村贫困老人手中。捐赠实物由市扶贫办统一消毒包装,发放到贫困村贫困老人手中。市扶贫办将定期在市主要媒体上对捐赠情况进行公布,定期公布募捐资金使用情况及实物发放情况,并接受纪检、审计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