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文明树新风”倡议书(2)

时间:2021-08-31

  三、要发挥好文明单位的典型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加强科普和法制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文明公约》、《文明守则》、《治安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文明道德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坚决同封建迷信、反科学、伪科学和邪教做斗争。我们要在深入实施“爱民工程”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争做“三个模范”,即在单位做文明职工,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在家庭做文明成员,做实践家庭美德的模范;在社会做文明公民,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以不断提升文明品位。

  四、要选准切入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贯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要把“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学习型单位等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我们要按照党委和局的部署建立长期的教育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要从现在开始,从自我开始,要从一点一滴抓起,常抓不懈。一切遗风陋习要坚决改掉,一切高尚的道德风尚要大力弘扬。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取得实效我们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标准,全力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让我们在党委和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一心,奋力拼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早日实现林区的小康社会,不断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