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城市倡议书(2)

时间:2021-08-31

  省级文明城市倡议书【二】

  全区广大市民朋友: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授予一个城市的最高综合性荣誉,是烟台的一张靓丽城市名片。今年是烟台争创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表彰年,实现“五连冠”,让这块“金字招牌”永留烟台,是每一个烟台市民的责任。烟台高新区作为六区之一,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战场,广大市民朋友,既是创城的主体参与者,也是最大受益者。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行动,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传播者。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每个市民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这座城市文明建设增光添彩。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参与文明家庭、文明楼幢、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要通过讲文明礼仪、谈身边变化、做文明市民等形式,现身说法,积极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宣传创城给城市环境、居民生活带来的变化,营造人人了解创城、人人支持创城、人人参与创城的浓厚氛围。

  二、身体力行,争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践行者。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个字,并用之规范指导言行。要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要遵守城市公共秩序,搞好市容环境卫生,做到不乱贴乱画、不乱扔东西、不破坏公共设施、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践踏草坪;要大力倡导文明出行,开车礼让斑马线,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要敢于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劝导并指正身边的不文明行为,让“讲文明光荣、不讲文明可耻”成为社会风尚。

  三、热心公益,争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志愿者。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深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在自觉实践和自主参与中践行道德规范、培养道德情操、提高道德素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新风。

  广大市民朋友,文明城市大家建,文明成果共分享。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唤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凝心聚力、心手相牵,以满腔的热情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来,以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滨海生态科技新城快速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烟台高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