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关于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工作的实施意见》,践行文明旅游精神,强化文明出游意识,塑造良好旅游饭店形象,不断提升旅游饭店行业文明素质,传承中华文明礼仪优良传统,增强“好客山东”旅游品牌意识,不断提升道德素质,不断提升国家软实力,山东省旅游饭店协会面向全行业发出倡议:
一、强化文明旅游意识,增强推进文明旅游的责任感。
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旅游关系国家和山东形象,提升旅游饭店从业人员文明素质,是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增强开展文明旅游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着力打造旅游品牌,使旅游产品、旅游服务、旅游环境达到文明的要求,合力创造温馨美好的旅游环境。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饭店窗口作用,各饭店利用店报、店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体和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宣传《旅游法》有关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的规定,宣传《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以及文明出行用语,引导全体员工在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中做出榜样,起到表率作用,人人争做文明旅游的传播者。
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
自觉遵守《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饭店行业服务礼仪规范》、《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等行规行约,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经营行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各饭店要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员工文明礼仪行为准则,加强行业自律,搞好礼仪示范,推广文明礼仪知识,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
四、开展创建活动,争当文明使者。
提升国民素质,旅游行业先行。各饭店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旅游产品“两上线”和“仙居养生美食节”活动以及我省主题文化饭店创建活动,与文明旅游工作和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很好地结合起来,积极争创文明单位,并在员工中开展争当文明使者活动,让文明之花绽放旅游饭店行业,以旅游文明素质提升影响全社会国民素质进步。并要结合出访国内外业务学习交流活动,进行国情、民俗礼仪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外出考察交流团组规定,自觉抵制不健康、不文明的旅游消费,展示山东饭店人的职业素养和“好客山东”人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