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灭劣v类水倡议书(2)

时间:2021-08-31

  一、争当剿灭劣V类水的宣传者。

  要发挥专业优势,自觉宣传剿灭劣V类水的紧迫性和重大意义,普及治水知识,传递治水正能量,努力营造剿灭劣V类水行动浓厚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盟刊(报)和网站(页),大力宣传剿灭劣V类水行动中涌现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积极扩大社会影响。

  二、争当剿灭劣V类水的践行者。

  各级民盟组织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精神,把剿灭劣V类水行动作为履行参政议政、社会服务职责的重要内容;广大盟员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节约用水,防止水污染,保护水环境,身体力行,积极参与剿灭劣V类水的具体实践。

  三、争当剿灭劣V类水的建言者。

  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集智聚力,在努力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生活方式、促进科学发展方面提出真知灼见,为剿灭劣V类水建言献策。要根据基层组织实际,开展以剿灭劣V类水为主题的活动,深入基层,倾听民声,汇集民智,传达民意,通过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形式,建务实之言,献有用之策。

  四、争当剿灭劣V类水的监督者。

  各级民盟组织要围绕剿灭劣V类水决策部署的实施、落实情况,切实履行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广大盟员要当好治水的监督员,劝导、监督、检举破坏水环境的行为,特别是各级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积极参加相关的民主监督活动,合力助推打赢劣V类水剿灭战。

  让我们携起手来,践行“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用实际行动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责,为全面助推打赢剿灭劣V类水战作出更大的贡献。

  民盟浙江省委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