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城市倡议书(3)

时间:2021-08-31

  创文明城市倡议书【三】

  亲爱的市民朋友:

  您好!我县正在创建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将于2016年接受省文明委考核验收。兴文是我们的家园,你我是家园的主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幸福美好家园,共享文明发展成果,既是全体市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我们每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全体市民共同支持、积极配合和广泛参与。在此,我们诚挚发出倡议:

  一、弘扬公共文化从我做起。要努力做到仪表端庄、穿戴整洁、举止得体、谈吐文明;要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能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地爱学习、重礼仪、知荣耻、守公德,树立良好的市民形象。

  二、维护公共秩序从我做起。在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嬉戏吵闹,不说粗话脏话;驾驶机动车不闯红灯、不酒后驾车、不违章停车、在斑马线处让行;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横穿马路、不跨越隔离栏过街;在公交站要做到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不争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的乘客让座。

  三、保护公共环境从我做起。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共设施,不乱贴小广告,不乱摆设摊点、不占道经营,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四、保障公共服务从我做起。要做到爱岗敬业,努力奉献,争做创业先锋;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坚持诚信守法,熟悉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五、改善公共关系从我做起。要在别人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要在违法违纪行为面前伸出见义勇为之手。让爱心、善心、公平、正义与我们同在,共同营造互帮互助的人际关系,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兴文。

  六、参加公益活动从我做起。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培育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关系。

  苗乡涌动文明潮,社会和谐万事兴。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构建文明苗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