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骑行倡议书(2)

时间:2021-08-31

  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的新兴事物,逐步走进了我们的生活,方便了我们的日常出行,但是在享受便利低碳出行的同时,一些乱停乱放、恶意损坏等不文明现象也影响了市民和文明城市的形象。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广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在此,我们向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骑行。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追逐打闹,坚决摒弃各种不良行为。

  二、文明停放。按照规定有序停放。珍惜自己的文明骑行信用记录,积极宣传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的重要意义,用自己的行为带动身边的人。

  三、爱护车辆。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单车,不乱贴乱画、不恶意损坏,见到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自觉扶起并停放好,及时劝阻、制止破坏共享单车的不良行为,并大胆举报故意破坏行为。

  共享单车,文明同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同心共铸文明城市,全心呵护美丽鼓楼!

  文明骑行倡议书三:

  广大家长、市民和小朋友们:

  共享单车出现以来,很大程度解决了城市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家长和儿童缺乏安全保护意识,个别儿童违规骑行共享单车,甚至有的家长将儿童放在车前架内,由此发生多起安全事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损失。为保障儿童安全出行,推动深圳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妇联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一、儿童学法守法,做安全文明骑行的小标兵、好儿童。请小朋友们牢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划关于“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的规定,学法守法,诚实守信,珍爱生命,争做安全文明骑行的小标兵、好儿童。  二、家长身体力行,做安全文明骑行的指导者、推动者。请广大家长朋友们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安全意识,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追逐打闹、不骑车载人;履行好监护人的监管责任,不带未满12周岁儿童前使用单车骑行上路,也不将共享单车提供给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做导儿童安全文明骑行的指导者、推动者。

  三、市民积极行动,做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者、监督者。请广大市民积极宣传安全使用、停放共享单车等文明风尚,及时劝阻、制止小朋友骑行时冲红灯、逆行、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12周岁以下儿童上路骑行、乱停乱放等不良行为,并积极举报故意破坏行为,努力做好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者、监督者。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处着手,从细微做起,倡导绿色出行,遵守交通法规,倡导儿童安全文明骑行,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创造更加美丽的深圳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