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倡议书(2)

时间:2021-08-31

  四、切实贯彻国家资源环保法规,实践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国家一系列资源环保法规的出台,为我们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各中小城市应该在新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加强执法力度,规范和治理企业融资上市金融市场,对相关污染危险企业和行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实现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五、倡导绿色消费,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在人们消费习惯已经形成的背景下,消费观念的改变至关重要。政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成为中小城市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在人们的消费领域掀起一场观念革命。同时,政府应该以身作则,制定政府工作部门的绿色消费制度,增加节能环保办公用品的使用,杜绝铺张浪费,为市民绿色消费做出榜样。

  建设生态文明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个崭新要求,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还与每个人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因此,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中小城市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完成的重要任务,还是全社会各个阶层应该努力实践的重要内容。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环境,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城市建设倡议书二:

  淇滨区是鹤壁市的一个窗口,更是一张名片,每位文明市民的言行都是城市的一道风景。个体行为升华群体形象,作为淇滨区的一员,大家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着个人的修养,更见证着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我们既是文明城区的建设者、创建者,更是文明城区的受益者。城市文化,思源思进,城市文明,贵在养成。在此,淇滨区文明办向淇滨区父老乡亲发出如下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