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
汕头是一座文明美丽的海滨城市。城市交通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交通安全通畅需要你我共同参与。为响应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形象”的动员令,努力打赢治理交通拥堵乱象攻坚战,作为市直机关的党员、干部和职工,应该走前头、作表率,争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志愿者。谨此,我们向市直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发出“文明交通我先行”的倡议:
一、革除陋习,文明出行。驾驶机动车时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的交通习惯,自觉系挂安全带,开车不接拨手机,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乱鸣喇叭,不占用应急车道,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超载、不疲劳驾驶、不强行超车。
二、倡导新风,文明礼让。带头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积极践行交通礼仪。行车走路各行其道,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机动车、非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有序规范停车,文明使用车灯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自觉做到车让人、车让车。乘车时在候车站点文明排队、有序上车,主动为老、幼、残、孕让座,杜绝挤占专席、抢占座位。
三、示范引领,传播文明。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提醒亲友远离闯红灯、酒驾、违停、超速、路口违法穿插和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不良违法行为,主动向身边的人宣传“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理念,少开车、多走路、不添堵,影响、带动更多的人遵章守纪、文明出行。文明出行是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城市文明的内在要求,是一种习惯,更是一种力量。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知荣明耻,文明出行,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 的交通环境,为提升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效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