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幼儿园招生指南(2)

时间:2021-08-31

四、材料审核及验证

  1、示范性幼儿园现场审验

  凡申请就读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及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且通过网上初审的对象,家长须按照短信及网上提示的审验地点、时间和要求,于5月23日至现场验证,同时须携带打印的《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及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验证,逾期视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验证信息与所填信息不符,视作登记报名无效。

  2、公办幼儿园现场审验

  凡申请就读本区公办幼儿园(示范园除外),且通过网上初审的对象,家长须按照短信及网上提示的审验地点、时间和要求,于6月6日至现场验证,同时须携带打印的《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及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验证,逾期视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验证信息与所填信息不符,视作登记报名无效。

  3、民办幼儿园现场审验及报名

  家长可登录“市登记系统”进入“嘉定区”报名窗口查询各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6月13日全区民办幼儿园招生现场审验,家长自主选择,可携带打印的《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及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现场验证。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验证信息与所填信息不符,视作登记报名无效。

五、时间节点

  4月7日,公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

  4月15日—4月23日,有意愿的幼儿园线上开放日。

  4月15日,公布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4月17日,公布各街镇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4月24日—4月30日,“市登记系统”开通,小班新生家长网上完成信息登记,点击“嘉定区”报名窗口查询本区招生工作政策。

  5月8日—5月20日,小班新生家长登录“市登记系统”,点击“嘉定区”报名窗口完成报名;托班和插班转园幼儿家长直接登录“区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未在4月30日前完成“市登记系统”信息登记的小班新生家长,带齐材料至区教育局服务窗口办理补登记。

  5月22日,示范性幼儿园完成网上初审,确定审验对象、审验地点与时间,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信息。

  5月23日,示范性幼儿园现场验证。

  5月29日,完成示范性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6月5日,街镇完成网上初审,确定积分分数线、审验对象、审验地点与时间,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信息。

  6月6日,公办幼儿园现场验证。

  6月7日—6月12日,未在5月20日前完成本区报名的小班新生家长,带齐材料至区教育局服务窗口办理补报名。

  6月13日,民办幼儿园现场验证。

  6月30日,完成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7月25日,完成民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7月31日之前,全区幼儿园录取通知发送完毕。

六、工作要求

  1、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各街镇和幼儿园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园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嘉定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嘉定区就读幼儿园实施积分管理的规定,入园报名流程,招生入园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各街镇教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本街镇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入园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幼儿园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幼儿园招生简章,须注明园所等级、收费标准,招生入园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2、落实问责制度

  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凡违规招生或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幼儿随班就读的,根据相关法规对直接负责的园长和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公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号

  咨询电话:39902052(工作日8:30—17:00)

  监督电话:39902066

【上海嘉定区幼儿园招生指南】相关文章:

1.2021上海嘉定区幼儿园招生须知

2.上海大学招生指南

3.上海小升初招生指南

4.上海小学招生指南

5.上海大学自主招生指南

6.上海初中招生指南

7.上海高中自主招生指南

8.上海徐汇区幼儿园招生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