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到过这样的两个人,他们都是乞讨者,但带给我的感受却很不一样。
一条川流不息的大街上,一个四肢健全的中年人正在拦住一辆索要钱财,他的上衣污渍渍斑斑,那双手也像是数十年不洗澡,让人心生厌恶,他用着那污秽不堪的手拍击着那干净的车窗,玻璃上立即出现了五个清晰的手指印。车主人摇下窗,不屑的给了一元钱,可他仍然不依不饶,腆着令人恶心的笑脸,嚷嚷着:“再给一元吧!再给加一元吧!”当那辆车绝尘而去时,他立刻骂骂咧咧的叫开了,那沙沙的嗓音,使他像一个巨大的肮脏黑苍蝇,骂完了,又去拦下一辆……
另一个,与其说是乞讨者,不如说是落魄的绅士,当别人给予他钱财时,他总是彬彬有礼的报以微笑,使人感觉一下子拉近了距离,脸上被岁月钉了几个补丁,道道皱纹,手上的皮肤枯如树皮,衣服上钉了几个补丁,但特别干净,空空的裤管并不骇人,因那微笑增加了亲切感。那粗糙的双手灵活的在二胡上跳路着似行云流水-------他拥有尊严牛拥有人格,它带给人快乐-------音乐是国国界的。我把一元钱放在他手里,他并没有露出憎恶的贪财之色,出于感激,对我报以微笑,那微笑对比那个中年乞讨者谄媚的笑脸,更真实,更和蔼,那眼里流露出一种特殊的东西,对比那个中年乞讨者更善良纯洁。
那一点光芒让我迷惑,突然我明白了,那一点光芒是尊严,尊严是生在最底层人们的唯一财富,生能带来死能带去,有的人好好的使用了他,有的人白白的糟蹋了它。只有尊严的人才能让别人爱载自己,拥护自己,人如果不尊敬自己,别人也不会尊重你的。尊严是我们必须拥有的品质。
尊严是我们心底的一朵纯净的白莲花,即使出污泥也不染;尊严是我们心灵中一块闪光的金子,是真实的,不怕火来锻炼的;尊严是我们的一滴水,一片空气,是不能缺少的。
人人都说:要想别人尊重你,你就得先尊重别人。可我看,这也不尽然。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你自己首先得先尊重自己,不要践踏自己的人格尊严。
运动会期间,我和小柔来回期间都会路过一座天桥,那座天桥的上面有一位老人家坐在那里。破旧的衣服,黝黑发黄的皮肤,前面还摆着一个破烂的瓷碗,已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就这样坐那里,匍匐在人们的脚边,等待着哪个“好心人”善心大发“赏”他点儿钱,这不明摆着拿自己的尊严给被人践踏吗?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尊严了,难道还奢望别人尊重你吗?
而相反的我也看过不少,在发展小学对面的那一条街道上,有一栋房子里面住的全是残疾人,里面也不缺有四肢不便的老奶奶,可人家呢?每天还是起早贪黑的去买菜,也有去收废品的。或许他们的职业并不高尚,但他们也是自力更生,也是值得我们尊重的不是吗?而不像有的人明明四肢健全,却偏要装出一副十分可怜的样子去博得他人的一丝同情。
不仅仅是这些,放下自己甚至践踏自己的尊严的“乞讨者”。还有就是我最近在上下学期间看到的一位年过半百的男人,穿着一件乳白色的衬衫,中间被割开了一刀,那半片衣服摇摇欲坠,下面出这一条灰色(可能是被穿成那种颜色的)的短裤,穿着一双十块钱都没有的人字拖,他并没有在乞讨,而是在翻垃圾。或许你会说他是捡废品的嘛,肯定要翻垃圾了,可是他确实在找烟,别人抽过的烟,别人丢掉的烟。我想他大概也就是犯了烟瘾吧,没钱买烟亦或是家人不给他抽烟,就这样放下自己的尊严去翻垃圾。这不就是变相的“自虐”吗?
所以我认为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就得先尊重自己,继而要尊重他人,让别人有一个尊重你的理由。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以前,我总是鄙视乞丐,因为我觉得他们没有尊严,衣衫褴褛,浑身上下脏兮兮的,是社会的败类。直到那件事后,彻底改变了我地他们的看法。
那天,我和小伙伴们约好在小区里玩。在我转完一圈后,小伙伴们还没有过来,我便坐在石凳上消磨时间。我闲着无聊,正在东看看、西瞧瞧时,看见有一个乞丐沿着小路缓慢地走过来。倚在我旁边的路灯上讨钱。过路的行人都给他零钱。这时,我闻见他身上散发出来阵阵的恶臭味,便厌恶地赶紧走到对面的石凳边,坐下继续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走来了一位妇女,她穿着暴露,染着枯黄的头发,涂得腥红的嘴唇里轻蔑地哼道:“可怜虫!”随即从她钱包里拿出了一张一百元用施舍的口吻对乞丐说道:“你跪下,叫我一声‘奶奶’,这一百元就归你了。”乞丐摇摇头。妇女不屑地说道:“还嫌少呢。”说完又拿出了一百元,可是乞丐仍然摇摇头。妇女更加不耐烦了:“还嫌少呀?”说完又拿出了两百元。这时乞丐终于开口了:“这位夫人,请你尊重人!虽然我是一个乞丐,但我也是有尊严的人!”听完这话,我一愣,原来这位乞丐也是有尊严的。顿时,我觉得乞丐高大了许多。
于时,那妇女知道自己再继续下去也是自讨没趣,便灰溜溜地走了。我回家拿了十元钱,亲手交给那乞丐。
做人,不止要尊重自己,还要尊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