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这首歌是我六岁时在幼儿园学的,陪我度过了七个春秋。它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有 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我是这样唱的,也是这样做的。
星期天,我到农工商超市买牛奶。偶然间,遇到了一位小女孩,她哭泣着,喊着妈妈。我很奇怪,便上前问她:“小朋友,怎么了?”她号啕大哭:“妈妈不见啦!”我恍然大悟,想把她领到超市服务总台去。可是,小女孩赖着不肯走,以为我是坏人。我千哄万哄,她还是 哭哭啼啼。我只好使出了绝招,掏钱买了一根棒棒糖,送给这位小女孩。她果然中计,停止了哭泣,乖乖地跟着我去超市总台。
来到了总台,我请广播员播送了一条消息:“有一位身穿橘黄色 t 恤的小女孩在我超市与父母走散,现在总台,请家长速来认领。”消息播出不久,跑过来一位面色焦急、慌慌张张的阿姨,小女孩一下子扑到她怀里,不停地喊着“妈妈!妈妈!”阿姨告诉我们,她在买衣服时不小心弄丢了女儿,都快急死了,一听到广播就赶过来了。广播员指着我对她说:“多亏了这位小学生,是他把你女儿送过来的。”阿姨非常感激,要送给我一百元。我连连摆手,对她说:“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阿姨千恩万谢把小女孩领走了。看着她们远去的背景,我的心里暖暖的。
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我要用实际行动把这种快乐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