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叫《瞎眼山羊把歌唱》,它是我国首位荣获国际安徒生大奖的知名作家曹文轩写的。
曹文轩认为:一个真正的作家,不会在意写作的对象,而在与写作的内容。对于别人给我"儿童文学作家"的评价,我更乐于别人说我写了小孩子能看得懂书的人。
就像这篇文章一样,在丁丁的眼里,这个世界万物都有生命,万物其实就是一物,他好像知道有一种语言一一这种语言就是在天地之间,他在群山中传播着,他能听得懂,一字一句。
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很多书:《西游记》、《红楼梦》、《百万英镑》……数不胜数,可从来没有一个以傻子为主人公的书,真是别具一格。
别的文学小说里的主人公都是先经历了磨难,又赢迎来了彩虹,故事情节是跌宕起伏。主人公的命运是“步步高升",而曹文轩却独出心裁,构造出这样一篇唯美主义的童话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读完以后不禁令人潸然泪下!
掩卷深思,这本书里的丁丁的所做所为,真是让人处处感动。曹文轩之所以给丁丁扣上"傻子"这个头衔,也是别有用意的。丁丁只是智力受限制,而他的想象力却让它与瞎眼山羊构造出一段特殊的友谊。在丁丁的心中,有一个比自己更重要的角色当当。丁丁丰富的心灵世界,让曹文轩自然的批判了那些毫无色彩,连傻子都不如的人,丁丁思念当当,就像丁丁挂念瞎眼山羊一般。
丁丁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寻找瞎眼山羊。在繁星满天的夜晚,他终于在桦树沟找到了瞎眼山羊。他们互相依偎着,在桦树睡着了。山羊的气味把两匹饿狼吸引过来,带着贪婪的目光盯着瞎眼山羊,在瑟瑟的狼光中,他醒了。瞎眼山羊敏感的注意到特有的安静,它顫颤发抖,这种抖动把丁丁颤醒了。丁丁一边牵着瞎眼山羊,一边友好约:打量着这两个神奇的动物。丁丁饿了,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块牛肉干,津津有味的嚼起来,还把多余的牛肉干分给了两匹饿狼吃。天亮了,丁丁睁开眼看到两匹饿狼正向华树林深处慢慢走去……
归根结底,丁丁能听见瞎眼山养的歌声,在华树林的整晚不被饿狼吃掉……这一连串的奇迹并不是因为丁丁有超能力,而是因为他心中有爱。正是因为丁丁心中有爱,他才能用心用爱去倾听瞎眼山羊的内心声音,正是因为丁丁心中爱的强大,才能让凶恶冷酷的狼露出温情的一面……钱攒够了,丁丁该走,他要出远门,去去寻找当当。"铃铛声响在寂寥的路上,远远地,他听到了瞎眼山羊歌唱悲凉,情意绵绵。"
在读这本书时,我时而为兄弟俩的天真开怀大笑,时而为兄弟俩坎坷命运而担忧,时而为他们的痛楚而落泪 !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