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支钢笔,这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因此我十分珍惜。
我很喜欢这支钢笔,因为它很好看。在它的身上,设计者们雕刻出了美丽的图案,在阳光下显得光芒耀眼,它那笔挺的身体,看上去就像一位穿着西装的先生。
我的钢笔长约1.5分米,有一个手指那么粗,打开牢牢套住笔尖的笔帽,就会看见一个闪闪发亮的笔尖,它的上面刻着“贵冠”两字,字上面还有个小孔,那是往外流墨水的孔,在小孔中又有一条笔直的缝一直延伸到笔尖处,看上去更加均匀、对称。写字的时候,不管你用多大的劲,墨水都总是不慌不忙在从小孔中流出,使你不必担心它会忽多忽小。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这个秘密在笔尖处,它同其它笔不一样,不仅仅露一点笔尖,下面还有个大口,也不是在笔尖上有许多小凹道,而是装了一个“一缝不漏”的保护壳,使它与笔尖严严密合缝在一起。这样,墨水就不会任意流出来,而是乖乖在呆地里面了。因此我觉得这是它的一大特点。拧下笔身看见的是,银白色的墨水囊。最使我惊奇的是这支钢笔吸墨水能够“一次性到位”,从不拖拖拉拉,而且很干净。这是因为钢笔的笔尖末端有个不小的入水孔,它能将墨水吸进去,而停留笔上的墨水还会顺着笔头的保护壳流回去。墨水囊中的吸管,它的长短也是很重要的,太长会使它吸得很少,太短也会影响它正常吸收,而这支笔的吸管就恰到好处,因此我对它格外爱惜。
我的钢笔确实有很多优点,它能够写出非常细的字,能不渗到纸的背面,这就方便了我写作业。它还有一个很好的地方,就是轻便,便于携带,外出工作,把它插在兜里,既不会弄脏你的衣服,也不用担心它从口袋里跑掉,因为它有非常紧的笔帽和笔挂。这些优点使任何人看了都会喜欢上它的,因为它确实是名副其实。
但这支钢笔美中不足的是:它的笔身有些粗,手小的人拿它总是很不得心应手,也许它是专门为手大的人准备的吧。
这支钢笔对我来说,已经很不错了,我很喜欢这支钢笔,因为它的优点使我称心满意。它也使我增长了不少知识。
从我内心来讲,我最钟爱的一样东西,不是女孩子喜欢的粉脂衣裳,也不是男孩子喜欢的手机打火机之类的,而是现在看来很不起眼的钢笔,到现在为止,我的笔盒里还静静地躺着三只钢笔,对于专业搞文字的人来说,这种情况也很少见了。
最早是在小学四年级得到的一支英雄牌钢笔,那是我父亲一直使用的一支英雄616型钢笔。紫红色的笔杆,不锈钢的笔帽,笔尖是包尖的。七十年代初期小学生能用上这样一支钢笔是不多见的,那软细适中的笔尖划出的线条,细细的柔滑的,令我欣喜若狂。要知道我对这支笔垂涎已久,每次父亲拿出来用的时候我都抢来写几个字,经父亲几次讨要才恋恋不舍地还给他。父亲看我是真的喜欢,而且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就把这支笔奖励与我。从此,我的钢笔字如虎添翼,进步飞快,学生期间一直是我们班写字很好的学生。
80年我第一次到北京玩,表哥要送给我一件礼物,我几经推辞不掉羞涩地说要一支钢笔吧。表哥带我到王府井百货大楼买了一只白翎牌钢笔,我很高兴,一直用这支笔给舅舅舅妈一家写信,报送平安、祝福。84年到上海时,我姨家的哥哥也要给我买一样东西,我还要的钢笔,我感觉只有钢笔最适合我,对钢笔的钟爱超过了其他所有的礼物。
结婚前我爱人提出给我买一样纪念品,那时候我们经济都不富裕,又都在学习大专课程。于是提出买一支钢笔吧。后来我爱人到大连海政院上学,这支钢笔成为我们情感交流的见证。
去年我们结婚周年纪念日,女儿问我要什么,我就将钢笔的情缘讲给女儿听,女儿很懂事,送我一支心仪已久的英雄100,我很感动,将这支钢笔保存起来,没有舍得用。
现在使用钢笔写字的人比以前少多了,生活节奏、学习节奏快了,各种下水笔应运而生多了起来,而钢笔由于下水不畅或者需要经常灌水等原因,使用的人越来越少了。女儿报名上高中的时候要填写登记表。我顺手掏出自己带来的钢笔填写,学校的老师很吃惊,叹曰:用钢笔写字的人不多喽。顿时心里感觉很温暖,难遇知音啊。
现如今我的字还是说得过去的,用钢笔写字的感觉是圆珠笔、下水笔所不能及的。那种柔软适中的笔尖划出的笔顺,粗细分明,苍迥有力,每一划都熨帖地刻在心里,洋洋洒洒,潇洒飘逸。小的时候大人常常讲:只有用钢笔才能练好字。而写一笔好的字已经让我受益至今,对钢笔的特殊的感情也在情理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