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协议书
仲裁调解协议书1
甲方:XX省XX市贸易公司
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王XX 职务:经理
乙方:XX省XX县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于XX 职务 :经理
当事人双方自愿提请XX市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如下争议:
双方于xxx年3月签定购销鲜蘑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因买方对卖方提供的鲜蘑质量等级提出异议,导致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XX市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该会仲裁规则对双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质量等级和双方如何继续履行合同作出裁断。
甲方:XX贸易公司(盖章) 乙方:XX县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XX 法定代表人:于XX
仲裁调解协议书2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X年6月7日出生,住XXX省XXX县XXX镇XXX村XXX号,系死者XXX之子。
被申请人: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友好协商,就申请人申请确认XXX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一案,就相关赔偿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人亲属XXX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认为XXX于2010年7月3日在XXX省XXX市XXX路XXX镇XXX高速入口辅道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伤;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75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作为本案工伤赔偿金等一切款项。此外申请人不再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其他责任。
申请人保证XXX其他亲属同意该协议书,否则由XXX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执一份,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存档一份。本协议自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知识
《仲裁调解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做出裁决。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为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委员会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原籍、现住址;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及职务,律师只需写姓名及律师事务所所名;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以及委托代理人的情况等。
2.调解书需列明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事项及金额。
3.调解书中可简要列明查明的事实。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被申请人辩称”及“本委查明”的部分可省略,在写明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及金额后,直接列明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
4.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须具有可执行性。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写明协议履行时间、履行的方式、支付的金额。如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未完全获得实现,应注明申请人放弃其他仲裁请求。
5.调解书由应当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6.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不能留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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