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经典作文
在你心中永恒的经典是什么?它也许是音乐,也许是书本,也许是偶像,也许是......
永恒的经典【1】
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量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公正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所存在的价值和内涵,那些最丰盛的精神食粮并(虽)保存了下来,但那并不意味着那些被舍弃的都是文化垃圾。对生活的真实反映是文化的功能,真即是美,美不离真。从这个意义上讲,流行的文化是一种美,它是一种更加大众化、平民化的美。
我们是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或者沉郁;我们哼着《同桌的你》来纪念自己初长成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葱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习吟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中的悲怆。流行与经典有时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的交集却不会因此而相互抵触、相互磨灭。我们不必因为文化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文化的概念的外延更加宽泛,却也是我们现代人善于吸收的一种气度。
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的形式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立为这个时代某种物象的象征,并成为经典。因为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法,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际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多更新的突破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可以被称之为文化作品的事物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
的确,由于大量新鲜事物的涌入,其中确实也存在文化的垃圾,对此我们更多的是需要一些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更多的是带给我们的美的享受,他们的时间范畴不同,导致他们的价值取向不同,但他们都曾经伴随我们体验成长的喜悦与悲苦。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作那个时代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 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乐史上的绚烂一笔。
流行美丽,经典依然永恒……
永恒的经典【2】
书桌上放着精装的书本。最上面的墨绿色封皮上,烫金字在闪闪发光。抽出一本,随意地翻着,一不小心,书页的一角便折损了。
这种东西,还能用多久呢?轻易便能损坏,即使小心保存也会腐化,所记录的东西虽能永久地保存,但无法更新。书本形式的滞后与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似乎有些格格不入。
它也终将被人们所遗忘,被时代淘汰出局吗?
四季干涸的都市,在空荡荡的街角处,童年向我摆摆手,便转身离去,只残留支离的片段,让我不至遗忘。时间飞驰,所有的长久在时间看来不过是过眼云烟,但经典是永恒,凌驾于流逝的时间之上。经典就是在一次次的掀动中留存下的,如同在岁月中屹立不倒的石材建筑,经历风雨,风采依旧。
书本,是经典的一种。
我偏爱那种厚重的书籍。有质感的深色封皮,典雅的烫金书名,只要看着它就会被它那种由内散发开的深邃深深吸引,在它面前,经历从未有过的体验。你会因它感动而落泪,随它微笑而雀跃。世上大概不会再有第二种载体,能和文字完美融合,以最优雅的姿态呈现在世人面前,含蓄却又遮掩不住美感。
经典又是最美也最容易被忽略的。
有多少人已忘记儿时枕边的薄皮童话书,有多少人还记得第一次被书中故事所感动时的投入?被许多人记起又被许多人遗忘,书本在最不经意的时候悄悄走进你的生活又悄然离开,但那份经典的美感是不曾离去的,怎么会有人舍得抛下书本呢?
越来越多的人遗忘了文字在指尖的质感,当顺着纸的纹脉轻轻滑下,有些粗糙又亲密令人回味的感觉。作为顺应时代的产物,网络读书方便快捷,随时都可以阅读到新的文章,它以这个社会变化的速度革新着文字内容———旧的离去,新的又粉墨登场。
网络阅读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但它太像方便食品,快、方便,但却没有铅字的那种厚重。
你可以不用担心死机,也不用理会停电,你甚至只需要拥有一根燃烧着的蜡烛就可以领略书中的奇幻世界。你有什么理由漠视如此朴素、亲切又简约的书本呢?
至少,网络是无法为你保存当年那片绯红的枫树叶的,而书本可以以恒久不变的姿态,为你留存你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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