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如果为了自己的张力、为了所谓的新闻价值,肆意抹黑这个社会,那最终将会降低这个社会所有成员的责任尺度。
看到一个电视节目,讲的是中国法治理念几十年来的变化与进步,有案例,有访谈,倒也精彩。只是到了节目后半段,一个小细节很突兀地“跳”了出来,令人遗憾。
同期声中,专家重点介绍了一点:以前,我们是“疑罪从轻”,怀疑他有罪,但证据不足,从轻处理;现在是“疑罪从无”,如果只是怀疑,没有确凿证据,就要做无罪处理(大意)。
专家口口声声,从“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说得清楚,因为这是他谈话内容的主题,刻意加强了语气。一眨眼,镜头切换,变成了主持人的总结讲话: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体现了我国法治的巨大进步……
专家“疑罪从轻”四个字说得那么清楚,怎么转眼之间,就变成“疑罪从有”了呢?主持人是把观众当聋子呢,还是没拿专家当盘菜呢?
专家的“疑罪从轻”,说明“疑罪从有”的情况虽然存在,但一般不会“疑罪从重”。换句话说,那些年代虽然法理不先进,但也不是无法无天,怀疑有罪但证据不足,也会处理,但“从轻发落”者居多。
而主持人的“疑罪从有”,概念一下子扩大了。“疑罪从有”,既包括“疑罪从轻”,也包括“疑罪从重”,当然还包括“不轻不重”的正常处罚。如果说专家认为那个时代的法治并不是一无是处,那么也可以说主持人认为那个时代的法治几乎都是缺点。“疑罪从有”,说明怀疑有罪就一定会处罚,而且正常处罚或者重罚的概率较高。
不能说主持人的说法就是错的,因为“疑罪从有”毕竟涵盖了“疑罪从轻”。但毫无疑问,主持人犯了媒体人容易犯的职业病――人为把新闻价值拉大了。
从黑的变成白的,新闻价值最高;从灰的变成白的,新闻价值就会“缩水”。一个案子以前是“疑罪从重”,现在同样的案子变成了“疑罪从无”,显然具有更高的新闻价值;如果是“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新闻价值”自然要打点折扣。
所以,我内心对这位主持人的篡改还是颇为同情,毕竟这是每个媒体人都容易犯的.毛病。但如果从新闻伦理的角度来分析,这样的做法,显然不可取。
类似的事情,还有不少。一个比较典型也曾引起广泛热议的话题,就是对新闻照片的剪裁。新闻照片和其他新闻样式有着很大不同,它的核心特质在于“瞬间性”。人的表情、动作千变万化,新闻摄影所能抓取的只是千分之一秒甚至更短的瞬间。这些瞬间镜头,未必能代表当事人当时的表情和心情,很容易产生误读。比如前阵子安倍晋三面对美国特使时点头哈腰的照片,给人一种强烈的“卑躬屈膝、讨好主人”的感觉,但如果看了两人会面的视频,就会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一个连续的场景,在截取了千分之一秒的瞬间之后,被人误读的概率就会增加。这是时间上的“瞬间截取”。还有一种,则是对完整图片的“空间剪裁”。有个典型的例子,是两个大兵搀着一个伤员的照片,完整地看,其行动是善意的搀扶。但这幅照片被人剪裁了,三个主要人物留下了两个,一个大兵和一个伤员;大兵在搀扶时,肩上的枪管恰好靠近了伤员的脑袋,而大兵一脸焦躁、伤员一脸痛苦的表情,会被读者误读为“大兵用枪挟持伤员”,与完整照片的本意完全相反。
这些照片,你能说它完全虚假吗?至少,它来源于真实的照片,正如主持人的话部分来源于专家。但你能说它真实吗?至少,它传递的含义,是不真实的,是虚假的。这种“局部造假”导致“引申意义完全虚假”的照片,这两年没有减少,反倒有增多的趋势,因为照片越来越多了,能被轻易固定的“千分之一秒”越来越多了,能随意截取、剪裁的工具越来越多了。
用枪管指着伤员的照片,显然更具张力,更具“新闻价值”,但它违背了新闻的初衷。每一个有责任感的媒体人都应该意识到,媒体的存在,是为了让这个社会更好,而不是更糟。媒体如果为了自己的张力、为了所谓的新闻价值,肆意抹黑这个社会,那最终将会降低这个社会所有成员的责任尺度。很多受众会以为:本以为我够狠了,没想到媒体报道的这个比我还狠,好,下一次我也这么办!媒体渲染、炒作一个扎车胎的,下一次就有砸车玻璃的;媒体渲染、炒作一个砸车玻璃的,下一次就有烧车的。渲染、炒作太多,就把社会的责任感底线压低了。这是不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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