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乡在陕西省的一个小县,人们叫那里为黄土高坡。二十年以后,我回到了故乡,那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早晨,我早早起来去爬山。山上再也不是光秃秃的了,到处都是树林,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快乐地生活在这里。它们见到我一点儿也不害怕,有的小鸟还落在我的肩膀上快乐地唱歌,有的小兔子则在我的脚下开心地跳舞。林子里还有好多人在打太极拳、练武术、扭秧歌……这里就像是一个绿色的健身广场。站到山顶上,深深地吸一下,那空气好像带着甜味儿,那么令人舒服。
中午,我去上街。大街上再也没有汽车的喇叭声和呛人的汽车尾气,唯一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我骑着自行车,去吃我最喜欢的小吃,小吃还是那个味道,卖小吃的摊主还是那么朴实热情。
晚上的故乡是最美的。街道两边的树上挂满了“流星雨”,银光闪闪;两边的房子都是古建筑风格,充满了古色古香的味道,我仿佛穿越了时空;远处的山上铺满了地光石,远远望过去,像“星星”一样一闪一闪地眨着眼睛;绕城河里装着水下灯,它们像宝石一样在清澈的河里闪烁着五彩的光芒。
我相信,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不爱这样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