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命题作文写作方法

时间:2021-08-31

  近年来全命题作文的命题内容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倾向:或贴近考生生活关注个体成长,或启迪考生思考人生哲理,小编收集了高考命题作文写作方法,欢迎阅读。
 

高考命题作文写作方法

  (一)命题作文的出题形式

  通常情况下,命题作文所给出的既定题目,可以是一个完整的题目,也可以是一个不够完整、缺少部分词语的题目,因此,我们可以把命题作文分为全命题与半命题两大类。

  1、全命题。

  是指出题者给出一个完整的题目,让应试者按照题目要求写作。这种命题是一种传统的作文考查方式。如《比金钱更宝贵的》、《学然后知不足》等。这类命题作文在写作时,关键之处在于如何审题,抓住题眼。一般说来,只要理解了题目的涵义及出题者的意图就比较容易写作,就议论文而言,全命题作文的立意一般都会在题目中有所提示(或暗示),有的题目实际就是直接点明了主题,如《开卷有益》,这样,作文选材的范围也就相对比较明确,不会无从下笔。

  2、半命题。

  是指出题者给出一个不够完整的题目,应试者自己必须先补全题目才能写作。这种半命题作文,是一种比较灵活的考查方式,应试者有较大的自由。应试者在考场上可以根据自己占有材料的情况确定选材的范围,根据自己的思考所得确立主题,以保证选取自己比较熟悉的内容来写。如《难忘》、《在我心中》、《论文凭与》等。这类命题在写作时,首先必须补全题目,然后才能根据所补题目文字的涵义进行审题、立意,关键之处在于如何补全题目。由于这种命题给了应试者选材、立意方面很大的自由性,因而应试者应该尽量利用这一自由,选取自我最熟悉、最有话可说的内容来补题,这样,作文的立意与选材就会相对比较容易了。

  (二)命题作文的写作过程

  应试作文是一种在特殊情境下进行的写作活动,这决定了它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写作,因此,应试作文的具体写作过程也与一般的自由写作有所不同。应试作文中的命题作文的具体写作过程,主要包括审题、立意、选材、布局、行文、修改等环节;而对于半命题作文还必须有一个“补题”的环节,半命题作文在审题之前必须先补全题目。

  1、审题。

  所谓“审题”,就是对所给题目中文字所蕴涵的有效写作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把握出题者的出题动机,抓住作文的中心问题。审题的关键是寻找“题眼”,也即寻找题目中的关键词语。如《比金钱更宝贵的》一文的写作,在审题时,应试者应该首先寻找题目文字中的关键词语“宝贵”,抓住了这一题眼,然后就可以选择作文写作的范畴了。你认为比金钱更宝贵的究竟是什么呢?是生命,还是友情?是人格,还是享受?一旦你选定了其中一方面,接下来的立意、选材就会非常轻松了。

  2、立意。

  “意”,即文意、主题,是写作主体在文章写作中通过各种具体材料所表达出来的中心意思,就议论文而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主题是文章的灵魂,主题决定着文章写作的构思、行文及修改活动,文章材料的选择、结构的安排、表达方式的选用及语言的遣用等,都必须围绕主题的表现进行,都要服从、服务于主题表现的需要。

  文章的主题决定着文章价值的高低,因此,一篇优秀文章的主题应该尽量做到明确、正确、深刻、新颖,这是文章主题的四个基本要求。

  所谓明确,就是要求文章的主题应该清楚明白,使读者通过阅读能够准确地理解并把握,不至于产生歧义,甚至不知所云。普通写作者在一篇文章之中常常什么都想说,写出的东西却什么也没说清楚,含糊不清。清人刘熙载认为:“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可以一言蔽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明确,是与集中分不开的。主题集中才能保证其明确。

  所谓正确,就是要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主题是写作者对客观事物的主观看法,这种看法只有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才是正确的,不能是对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错认或歪曲。主题正确,还要求写作者必须站在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的立场上,以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看待事物,保持先进的认识和高尚的思想情怀。

  所谓深刻,就是指文章的主题要有一定的思想深度,不能仅仅停留在一般意义的正确上,而应该进一步开掘,力争深入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及其内在规律,让读者从中得到启迪,受到教益,从而深化对事物的了解和认识,给读者留下永难忘记的印象。深刻的主题不是靠作者空洞的说教或人为的拔高实现的,而是通过具体材料揭示出来的,主题的深刻性应该寓于真实、典型的材料之中。鲁迅作品中深刻的反对封建礼教的主题正是这样体现的。

  所谓新颖,就是文章的观点见解要有新意,要“见人所未见,发人所未发”,而不是人人皆知的道理。新颖,并不是标新立异,只要善于抓住客观事物的特征、避免一般化,善于发现新问题、提出新问题并能联系实际进行分析,就能写出主题新颖的文章来。新颖的主题,一是可以通过选择新鲜的现实材料来实现。现实生活中新近发生的事件,本身就是“人所未见”的,很容易“发人所未发”。选择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新鲜感人的材料,不仅可以发掘新颖的主题,还可以加强文章的时代感。二是可以通过变换立意的角度来实现。对于为人熟知的材料,变换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会有新的发现,会得到新的启示。

  立意,就是确立主题。就议论文的写作而言,文章的主题(中心论点)一般都会在作文题目中有所提示,如《谁说“班门”不能“弄斧”》,这类文章在写作时,立意这一环节一般不需要再多做思考;但并非所有的题目都是如此,如《论文凭与学识》、《学与思》等。关于《论文凭与学识》,一般的应试者在立意时容易简单化,把论点确立为“学识比文凭重要”这一层面,这实际是审题不严的结果;比较好的立意应该是学识与文凭双重:有文凭没有学识不行,在当前有学识没有文凭也不行。这样的立意在写作时,关键是如何论证后者,如能结合当前职场招聘的现实加以具体阐释,文章会达到一定的深度。

  一般意义上的文章写作,在立意时应该尽量遵循以下原则:

  A符合材料事实。一篇文章的主题是通过具体材料提炼出来的,而不是写作者随意臆想的,它首先要求符合材料本身的事实,应该是具体材料的本质的真实体现。这样确立的主题也才是可信的,文章也才能具有真实感人的力量。

  B反映事物本质。符合事实的主题不一定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一个正确的立意,应该既真实又能揭示事件的本质。普通写作者易于对生活中的事实现象的表象所左右,而不能透过现象反映其本质,因而在写作时常常做出客观的描述,然而往往是简单的罗列,流于表象,不能挖掘到事物本质的真实,这样的立意是不好的。

  C体现时代精神。文章的内容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文章的立意也应该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时代性是文章主题的一个重要特性。白居易曾说:“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文章的立意就应该紧扣时代脉搏,把握时代的律动,力争写出具有强烈时代气息、反映时代生活本质的优秀之作。《红楼梦》、《祝福》等作的立意无不如此。在公务员考试的应试作文中,更有必要紧密联系实际,着眼于社会现实,加强文章的时代性。

  3、选材。

  “材”,即材料,是写作主体从生活和学习中积聚到的供写作之用的一系列事实现象、理论依据和主观感受方面的信息。在议论文中,就是指用来证明论点的各种论据。

  在文章写作中,一方面,材料是形成观点、提炼主题的基础。任何文章写作都有一定的主题,主题无论大小,都是在具体材料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对一定的客观材料进行提炼的结果;另一方面,材料又是说明观点、表现主题的支柱。一定的主题必须通过一定的材料加以表现和支持。有了充足翔实而又典型的材料,才能使文章血肉丰满,表现力强;反之,文章就会空洞无物,缺乏感染力。

  材料是文章的血肉,一篇文章的内容充实与否,就是文章写作选材成败的具体显现。因此,在文章写作过程中,选材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究竟该如何选择材料呢?

  首先,选材必须建立在聚材的基础上。也就是说,要想选好材料,必须先积聚一定数量的相关材料,使选材时能够有材可选。材料是写作的物质基础,积聚、占有丰富翔实的材料,对于文章写作是十分必要的。清代思想家章学诚曾说:“凡立言之要,在于有物。”(《文史通义?文理》)这里的“有物”即有材料,他把“言之有物”看作写文章(立言)的首要问题,是对材料在文章写作活动中的地位的正确定位,可见,积聚、占有材料地位之重要。聚材是写作的第一步,选材只有在聚材的基础上才能顺利进行。

  其次,选材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与要求。文章写作中,选材的总原则是要围绕主题选材。这也是选材的最基本要求,文章如何写作都必须遵循这一原则。从这种意义上说,议论文写作中的选择材料实际上就是为了证明论点选择论据,只有论据确凿、充分,才能很好地证明论点。而要做到这样,选材还必须符合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真实。所谓真实,即要求所选取的材料(论据)要确实可信,而不能有半分虚假。这是选材的最基本要求。一般文章要求的材料真实,也就是要选取生活中发生、存在的实实在在的事件、现象或确凿可信的理论依据。前者应该和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实际情况相符,后者应该是科学、合理,经得起推敲和论证的。议论文的写作,更应该注意所选事实论据或理论论据的真实可信程度,只有这样才能以无可辩驳的力量说服人。

  (2)典型。所谓典型,即要求所选的材料(论据)具有代表性,而不是单纯的个别事例。典型材料是既有共性又有鲜明个性的事例或理论,能够深刻地揭示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有力地表现主题。只有这样的材料,才能以一当十,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3)新颖。所谓新颖,就是新鲜别致,即要求所选材料应尽量新鲜或角度独特,能够使读者耳目一新,获得全新的体验与感受,而不要人云亦云,拾人牙慧。应试者在写作议论文时,应该尽量从自我的观察与阅读中选择那些人所未云的论据。要发现新鲜的材料,首先必须时时关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新生事物,其次是寻找别人没有用过或不常使用的材料,再次还可以变换选择的角度使旧材料出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