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伙伴作文一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有许多难忘的经历或事情,它们伴随着我成长,使我的童年拥有了绚丽的色彩。童年时的伙伴带给了我快乐,成为了我故事中不可缺少的“角色”。
记得六岁那年,妈妈从单位里带回来了一只可爱的小仓鼠,这只小仓鼠既是我的小宠物,同时也是我的“小伙伴“。
它非常机灵。它的笼子与其他小动物的不同,像个跑步机,每当它向前跑时,笼子就会飞快地转起来,同时也会发出呼呼地响声。
它刚来我家时,还比较害怕我。每当我去看它时,它每一次都会缩在笼子的角落里,怯生生地望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请你不要伤害我。”经过几天的相处,它的胆子逐渐大了起来。
有一次我喂它吃玉米的时候,我故意逗它玩,便把玉米高高举起,它便跳起来抢我手中的玉米,可是怎么也够不着,只好用乞求的眼神望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就把玉米给我吧,我都饿坏了。”看着它那双可怜的小眼睛我便把玉米给了它。它用那黑色的小爪子紧紧地抓住玉米生怕我再抢走似的。
它非常可爱。头上的毛一层一层地像土黄色的小礼帽。小尾巴一翘一翘好像在给我表演呢!它那小巧玲珑的嘴一下一下地啃着玉米,一双水灵灵的小眼睛,真是太惹人喜爱了!
小仓鼠的到来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限的乐趣。我喜欢这可爱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作文二
在童年的生活中,一定会有伙伴陪着你成长吧!你和你的伙伴也会很快乐吧!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伙伴。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她家住在我的隔壁,差不多十几米,所以我们即是好朋友,又是好邻居。大家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记得有一次,我新买的一块橡皮,不见了。第二天,在学校里发现我的伙伴有一块和我一摸一样的橡皮,我走了过去大发雷霆地说:“干什么偷我的橡皮呢?”她拉住我的手想解释,可我甩开了。
放学了,回到家里,准备写作业,我发现我不见的橡皮正完好无缺地“躺”在书桌上。这时,我脸上火辣辣的。误会她了,怎么办,道歉吗,很丢脸啊!
正当我犹豫不觉时,姐姐回来了,我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姐姐,姐姐慎重地说:“伙伴很重要,它能给予你力量,多少名人是因为在朋友的帮助下才成功的。英国的培根说过,得不到友谊的人将是终身可怜的孤独者,没有友谊的社会,则只是一片繁华的沙漠,懂了吗?”我一知半解地点了点头,虽然那时的我不能完全了解姐姐的意思,但我知道我错怪她了,我要向她道歉。
第三天,在学校里我低着头、诚恳地向她道歉。我原本以为她会生气地我大哄大叫,可没有,反而平静地对我说:“谁让我们是好伙伴,又是谁让我们买一模一样的橡皮呢?”
放学后,我们又牵着彼此的手,有说有笑地走回家。回到家里,姐姐对我说:“很好,知错能改是个好孩子,以后不可以跟她吵架了。”
我点点头,说:“以后再也不会了。”直到现在,我们依然是好朋友,不过分开了,但我有时会打电话给她。
我的小伙伴作文三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认识了许多小伙伴,但我觉得我最好的一个小伙伴是吴一凡。
吴一凡。长的高高的,带着一副眼镜,一看就是一个知识分子,头发短短的,一双晶莹的眼睛,一眨一眨的,还有耳朵是扇风耳,将来有福气。
他和我一起玩了6年了,虽说他平时有一点淘气,但是我也看出他两大优点。
他乐于助人。有一次,他来我家玩,到了中午,我邀请他在我家吃饭,他先是拒绝,在我、我爸、我妈的邀请下,他最终还是答应了。我妈让我拿碗,可是我说:“我还在看电视呢,等一会在帮您拿碗吧,”吴一凡说:“没是的,阿姨,我帮您拿碗吧,让白东远歇一会儿吧!”我说:“吴一凡,还是我来拿碗吧,我怎能让客人来拿碗呢!”我的脸像一个西红柿一样。吴一凡的这个优点值得我们学习。
吴一凡不仅乐于助人,他还非常热情好客。有一次,我上吴一凡家里去玩,进了他家,吴一凡早就把一双崭新的拖鞋放在了我面前,有把一杯热热的茶放在了桌子上,我的心里比这杯茶水还要热。这就是他的第二大优点:热情好客。
我交的这个朋友真好,又能和我玩,又能跟我一起笑,又能乐于助人,更能热情好客,怪不得他是我小伙伴中最好的一个呀!
我的小伙伴作文四
我有四个形影不离的小伙伴,那就是伴我成长中的小金鱼。
星期六的上午,妈妈答应我去买小金鱼。妈妈回家了,当我看到四条活波、漂亮、可爱的小金鱼时,我一蹦三尺高,高兴地不得了。
小金鱼的眼睛鼓鼓的,好像要跟谁发起了脾气来了呢!小金鱼的五官最让人瞧不起的是——嘴,小金鱼的嘴很小,仿佛我一天给它们味一顿饭,它们就吃饱了似的;小金鱼的肚皮上和尾巴上都是五彩缤纷的,仿佛心脏也是五彩缤纷的。四条小金鱼好像很孤单似的,谁也不相处谁,自己游自己的,好像在寻找什么似的呢!
这就是我的四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的小伙伴作文五
我们从一年级开始相识,直到六年级方分开。在我的记忆中,她是一个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的同学。但在我的脑海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记。她就是我的小伙伴——王紫。
初见到她的时候,她是那么文静,总是生在最后一排的一角。她有着微微带卷的头发,前面长长的齐帘也遮挡不住她那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她那迷人的笑容,谁看了都会不由得生出喜爱之情。
她是一年级上学期转到我们学校的,别看她表面文静,其实正有一团热情之火在她的心底燃烧着。一旦释放出来,就会有一种令每一个人都佩服的力量。
我那时在我们班是出了名的丢三落四,不是忘了带作业本,就是忘了带铅笔袋。一次期末考试,亏我还检查了好几遍,又忘带量角器了。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滴滴豌豆大小的汗珠顺着我的脸颊爬了下来。王紫看见了,和我交换了一个手势,就明白了用意。她立马从位子里拿出一套新的尺规,全部借给了我,她微微一笑,好像一缕春风佛面而来,风中带着花的幽香。我的脸已被羞愧染得通红。自从那天,我很少丢三落四了。
我还喜欢她的勤学好问。在课堂上,课余中,总能听到她向老师,同学提问的声音。每天晚上,王紫是我忠实的“电话迷”。她总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问我,我也会不厌其烦地给她讲解。这样,不仅她会对所学的知识了如指掌,我也巩固学过的内容。
我喜欢我这个小伙伴,我和她真可谓是形影不离。我喜欢我这个小伙伴,不仅是因为她的长相,还因为她的热情与勤学好问。王紫,我的这个小伙伴的名字与她的身影将会永远印在我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