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我的同桌小学作文400字集合六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同桌小学作文400字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的同桌叫王雷,他可是在我们班上出了名的学生,全校师生都晓得他。好的一方面是,他从来不犯大错误;不好的一方面是,他总爱出小毛病。不过有一点肯定的是,王雷在班上的学习成绩很好,所以老师也不会说他。
记得有一次考试前,数学老师准备次数学测试卷重新讲一次,为了加深印象。倒霉是,只是王雷一个没有带数学测试卷,这可将老师给气坏了,只听老师大声叫道:“王雷,学习不认真,就像你这次能考多少分!”气也没有法子了,反正现在就要上课啦!结果,王雷只好和我看一张卷子,老师边讲边让我们纠正错误。
令我惊奇的是,王雷虽然马虎没有带卷了,但是他却比我听得清楚,还给我讲呢!我心里不停地想:上帝呀,为什么让我这么笨呢?如果有同桌的一半就好了。
期中考试过后,王雷还比我先交卷子,我问他“你这次数学能得多少分?”只见他胸有成竹地说“一百分没有问题。”我说:“别吹牛了!这次的题比以往难多了,而且有些题都是我们不常的,我还怕自己不及格呢!”
然而,成绩出来以后,王雷居然真的得了一百分,而我只得了可怜的73分。在修正的错题的时候,王雷还对我说:“苗苗,如果还有听不懂的地方,你说尽管我问我。”虽然说得不多,但是足以让我感到温暖,我也有信心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很聪明又热情的同桌。和王雷做同桌,我感到非常庆幸,在他的影响下,我也慢慢地喜欢上了数学课,而且也喜欢了难题,成绩比以前进步好多。
我的同桌是个学习非常好的人。我好几次捉弄她,可她却豪不在意。
一次,她来我家找我。可我明明看见她了,却躲在房间里装作没看见。可她还是不放弃继续找我。我有好几次想出去,但她还在外面,我不敢出去。我生怕自己会被她误会是个不守信用的朋友。最后我还是出去啦。本来她应该质问我的,可她不但不骂我,而是心平气和地说;你刚才不在吗,我叫了好几声。都没听见你回应我。顿时,我的脸上红辣辣的。低着头,都不敢抬起头来,面对她。
还有一次,我向她借一本漫画看,可她就是不愿意。她说;你这个人,要是别人借了你东西就不还。我才不愿意借你呢很。听了她这番话,我心里不是滋味。心想;有什么了不起的,等一下,看我怎么捉弄你。我便低声下气地说;朋友,借你的语文书看一下。她拿出了她的语文书给我。我赶紧拿出了书包放的胶水,然后把她语文书后面的生字表一和表二都用胶水粘住了。最后把语文书还给她了。到了明天,她才发现了。她好像知道是我弄的。可她并没有生气。她轻声细语地说;对不起,我不应该不借你漫画看,是我太小气了。
听完了她的话,我惭愧地低下了头。至今我还没有勇气向她认错。同桌啊谢谢你,是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宜,什么是宽容。
他,个子高高的,十分挺拔。圆圆的鹅蛋脸上嵌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非常有神。眼睛下面是他那直挺挺的鼻梁,它可跟那张圆圆的、红红的大嘴巴做了十年的“老邻居”啦!他是一个非常有爱心,喜欢助人为乐的同学。他就是我的同学刘泽宇。
有一天在自习课上,我写作业时一不小心错了一个字,就在铅笔盒里找橡皮,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我又开始翻桌斗,翻了半天也没有。哎呀,怎没回事啊?我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时我一拍脑袋,想起来了,一定是昨天写完作业忘记放到书包里了。这可怎么办啊?这可刚上第一节课啊!这时刘泽宇正好交完作业本走过来,看见我这么着急,便关心地问我:“你怎么啦,怎么这么着急?”我无奈地回答:“忘记带橡皮了。”刘泽宇接着说:“那你用我的橡皮吧。”说着,他把一块黑色的橡皮递给了我,我心中十分感激。下了第一节课,我特意走过去谢谢刘泽宇:“刘泽宇,谢谢你。”他却说:“没关系,好朋友么,不用这么客气。这块橡皮可以今天放学再还给我。我怕有同学没有带起学具,每天都多带一块橡皮、一把尺子。”
以前我对刘泽宇不是特别的了解,听了他的话我知道了他是一个助人为乐、乐于助人的好同学。我真为有这样一个好同学而感到高兴。
她,一张白净的苹果脸,眉毛弯得像月亮,眼睛又亮又黑,像发亮的黑珍珠,长的比较高,嘴巴不大不小,黑里带黄的头发上扎着一条粗粗的马尾辫。
她,一位活泼、天真、可爱,整天笑嘻嘻的小姑娘。还有点淘气,是个开心果,经常把我们逗得捧腹大笑。因她的头发有点儿黄,打着卷儿,同学们就为她取了个外号叫“洋娃娃”。她文质杉杉,待人有礼貌,也平易近人,使别人很容易和她相处。她身上有一股巨大的吸引力,同学们都喜欢和她玩。这就是我的同桌XX。
她非常的善良。有一次,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只小狗躺在地上呻吟。她看见小狗的腿受伤了,二话不说就把它抱回家,帮小狗把腿包扎好,还给它洗了个澡。可她妈妈不让她养狗,她心里充满了矛盾,最后决定,把小狗装进一个箱子里,放在楼梯间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让人注意不到它,这样就没有人再伤害它,也没有人赶它走,她每天给它喂饭。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到底是被她妈妈发现了。她费尽口舌向妈妈讲了许多道理:什么爱护动物呀,什么它好可怜呀……最后她妈妈终于被她说服。她笑了,笑得那么甜。
她非常的开朗,就算天大的'事塌下来,还是一付笑脸,我从没见过她哭,只是整天满面笑容。她很喜欢跳舞,她的舞姿就像振振欲动的花蝴蝶,展翅飞翔,使人看着如疾如醉。她不但舞跳的好,而且语文成绩也很好,总是名列前茅。
友谊是我们之间的一座桥梁,沟通心与心之间的情感,给我们营造出一片乐融融的天地。友谊是一股春风,能融解我们心灵的冰冻,让身处寒冬的我们领略到春的明媚,让我们体味到人间的温情,让我们感到世界的美好。我们非常珍惜我们之间的友谊。
我的同桌,他是个男生,非常的调皮。
他个子不高。跟我差不多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和我坐一起的吧。而且我俩有共同的爱好,就是玩球球大作战。他天天在太阳底下打乒乓球,晒得和黑人一样,可搞笑了。他是我们班有名的调皮鬼,他就叫陈先鑫。
不过他还挺热心的。有一次有个小女孩摔跤了,好多人都没看都没有看一眼就走过去了。有他跑过去问:怎么样疼不疼啊?然后就立马把她背到了医务室。最后检查出来是小腿骨折,他一听立马就把她背着,跑进了医院。小女孩她爸爸妈妈,也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小女孩的爸爸妈妈非常感谢他,他就说了一句:没关系,我帮助人还是挺快乐的。
不知道怎么回事,从那以后,他就非常的喜欢帮助别人,而且不调皮了。也许是因为他知道了帮助人的快乐吧。就连老师,对他这巨大改变,发生了惊叹!而全班也对他态度发生了改变,他的朋友越来越多,最后几乎连全校的人他都认识了。于是我们又称为他百事通。他也教会了我要学会帮助别人,而我也非常的开心。而且每个学期颁发奖状,他都是美德少年,或者是优秀少先队员。他的学习也飞快进步,从一个小小的组长当上了班长,最后又是学校的大队长。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帮助了别人。
这就是我的同桌。其实他并不调皮,他还很热心助人呢。
自从到了初中的下学期,我就一直和一个人做同桌,这个人就是我们们班最倒霉的吴玫材了(好像不该这么叫,可是名字就是这样,没办法)。
他有一个大大的鼻子,和大大的耳朵,嘴巴和眼睛小小的,脸上长了黄色的斑,一头发白的短发(不是因为他是老头,可能是天生的吧,谁叫他“倒霉”呢!)天天无所事事的样子!
他自从上课就开始发呆,搞的老师每次以为我在和他说话一样,几次我被他害的很惨(他是班里女生最讨厌的,见都不想见他一眼,并且他的东西都不敢摸,有时候甚至用脚踢开)。
有一次,发本子,应为发本子的是个女生,见到吴玫材3个字,就来了个比排球运动员发球还优美的姿势往天上一抛,来了个180度的大脚把它踢了过来,不正不歪的正好踢到我的脑门上,气的我没办法,拿起吴玫材的本子往那女生身上一抛,那一刹那,老师走过来了,打到了老师的身上,我心虚的恨不得把头钻到书桌里。这可害惨我了,老师拿起本子后一看,吴玫材的本子,寻视了周围,发现躲在桌子下的我,就确认是我了。“崔良宇,这本子是你仍过来的吧!?”我跳起来回答:“是…是…我…不小心…仍过来的。”我吓的说不出话,是不是他的晦气感染我了?他真的是个“倒霉”的同桌。
他的学习虽然不怎么好,但是他跟同学之间从没闹过矛盾(女生除外,只是女生们一个个都讨厌他),他对人特别的好,天天都坐在座位上,打扫卫生和发本子他最积极。
有了这个倒霉的同桌,我也不能抱怨什么,不过,他很喜欢英语,有些不会读的单词或句子,他都问我,这只是我觉的,不知道别的同学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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