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呀,是一个爱跳、爱美、爱动、爱吃、爱上电脑、爱看书的小女孩。
爱跳。我是属兔的,当然兔子是蹦蹦跳跳的了。不过,我说的这个“跳”,可不是那“蹦蹦跳跳”的“跳”哦!是“跳舞”的“跳”。我虽然对舞蹈不是很感兴趣,但是我可已经是苦苦坚持了三年多了。在目前我已经是5级班的学生了,不过老师还是以前的老师。
爱美。我的妈妈经常以辫子为主题,为我扎着各种各样的辫子。而扎着扎着就扎歪了,扎完后辫子就很自然的从肩膀上垂下来。有时侯,写作时我会很自然的用最优美的手势抚摸着那“可爱”的小辫子,从远处看就像一位小淑女。而且我照镜子前,还涂涂抹抹的!你说我爱美不爱美?
爱动。我是一个好动的小女孩。除了上网打电脑之外,不管是静坐还是静站着,我不到一分钟我就会开始做我的运动操了,这不我开始了:“左三圈,右三圈,脖子妞妞,屁股妞妞,早睡早起身体好!”呀!上课还好,因为上课还可以写写作业、听听课呀!
爱吃,我从小就是个贪吃鬼,怎么改都改不了。“呀!这,天哪,我才刚刚写到这儿,竟然吃了21条糖和7包饼干呀!哇哇……这才七十二分钟呀!没想到,万万没想到,我吃东西的速度竟是这样的惊人呀!”我想:我应该可以参加全国吃糖果大赛了!
爱上电脑。我从小就是一个小网迷。而我妈每次都在我上网的时候整我,而每次我都迷迷糊糊地答应了,直到上完网后,奶奶提起我才知道那老妈再一次骗了我。不瞒你,其实这一篇作文也是老妈刚刚在我上网的时候骗我写的呀!哇哇……命苦!
爱看书。我每次看完一本书就马上很自然地拿起另一本书起来看当然也可以说成是:又开始一次书的生涯了。俗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有这样的看法。
一场蒙蒙的细雨刚刚停歇,小草般的我又开始我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