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应该是一门准确的科学,应该以冷静而又不掺杂情感的方式进行。在案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从结果到原因这一奇特的分析推理过程,这是破案的关键。”这句话是一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人说的。他是一个侦探,住在伦敦贝克街221号。
福尔摩斯有一双敏锐的眼睛,能发现对破案有益的蛛丝马迹,并运用严密的逻辑推理得合乎事实的结论,解释案情。记得福尔摩斯初见一个叫华生的人时候,只看了他几眼就肯定华生去过阿富汗。
福尔摩斯他还善于伪装,在表演和化妆方面有很高的`天分。有一次福尔摩斯防止被人追杀,就化装成老爷爷,结果连和他同居一室的华生都认不出他了。
不仅如此,在格斗上他有超人的能力,记得有一次,福尔摩斯等人遇上一个强壮的杀人凶手,福尔摩斯像饿狗一样把凶手捉过来,用手卡住他的脖子,使他透不过气来,再把他捆住。
当然,这一切归功于福尔摩斯渊博的知识。他化学知识很精深,解剖学知识也很准确,他还是一位能干的密码破译专家。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福尔摩斯:正直,知识渊博,头脑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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