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同桌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我非常喜欢跟他一起玩。他就是我的同学王振赫。
他1.5米的个子,长着一头帅气又单调的短发,乌黑发亮。他那弯弯的眉毛,就像洁白的月牙被染上了黑色。他有一双大眼睛,眼睛下面是他那不高不低的鼻梁,最后,便是他那不大不小的嘴巴。
他虽然很瘦,但力气非常大。他打篮球时,投篮总会碰到球,所以他走路时总会带点风。他喜欢的事情很多,比如说打篮球、弹钢琴、旅游、抖空竹等等。它还很喜欢穿红色的衣服。
他不但抖空竹的技术很好,还很宽容大放。有一次空竹老师让同学们学空竹加速,有很多同学都不会,他和一些会的同学就耐心的去教那些不会的同学。还有一次他跟我一起吃饭,吃完饭后的第二天上课时,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他和我的朋友。因为我说错话让他们两人之间产生了矛盾。而他并没有生气,反而送给我一支铅笔。我想这就是同学喜欢跟他玩的原因吧。
这就是我的同桌,能和他成为同学桌我很开心。你现在认识他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