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有一个印象深刻的同桌,那么关于我的同桌的作文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介绍同桌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我的同桌叫作杨博思,他是个爱说小话的人,所以他经常会被批评,也会被常常罚写说明,唯一对他有好感的时候就是作业疏忽没做完时,写说明的时候经常问他怎么写,所以他也有一个外号-“说明高手’’,总而言之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直不高,直到有一件事让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还记得那是一节数学课,那时的课让我讨厌有烦恼,它就是分数应用题。曾老师讲完以后要求我们做练习,我看见第一题很简单就很快做了出来,但抬头一看正见同桌杨博思正埋头苦干的做着题,他绞尽脑汁都还是没做出来。就在这时我心想:“杨博思经常不专心,说不定等会曾老师要点名杨博思让他回答答案,我不如用这个机会把错误答案告诉他,说不定等会能让杨博思出个丑,这个计划多么天衣无缝呀!我于是一五一十地把先前的错误答案告诉了他,他还很高兴仿佛不知道自己蒙在鼓里,但是第二题却把我难住了我无论如何的做不出来,我顿时焦急万分,好似火要烧到我身上是的。就在这时,杨博思凑到我耳边悄悄的把第二题的答案告诉了我,我将信将疑生怕他告诉我的是错误的答案,但时间快到了,也只能相信他了。评讲时我兴奋不已希望杨博思马上出丑,但事情没我预想的那样,杨博思没有被请到,我给他说错误的答案竟然没怪我,而且还把第二题正确答案给了我,让我万分感动。
杨博思虽然很不乖,还爱说小话,但是他也有乐于助人的一面,但是他怎么都不改这些坏习惯,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这就是我的同桌-杨博思。
六年时光,瞬即逝,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回头看看,身后已有许多从幼稚的到成熟的脚印,这一个个脚印就像一粒粒流光溢彩的珍珠,给人一种永不磨灭的印象。
同桌的他,是个贪玩、爱笑、幽默的人。黑黝黝的皮肤,白白的牙齿,脸上总是有一股像中了彩票似的傻冒气。记得一次上课的时候,我们俩打了起来,老师刚回过头去,他就拿一根笔往我头上一直狂敲,老师回过头来时,我们俩马上不打了,老师又回过头去写知识点,这时,我拿了五根笔,站了起来,瞄准他那圆圆的大脑袋,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敲了起来。正当我抬头拭汗时,只见老师正怒目圆睁的看着我。结果不用说,肯定是罚站。呵呵,杯具了。
再说说他的笑吧。她的笑啊,那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震耳欲聋”,身为他的同桌,可真是太倒霉了。只要有任何一点风吹草动,他就会用十万八千里的速度来传播他的笑声,“哈哈哈……”,随之,不笑的同学也会不约而同的笑起来,那声音似乎很有感染力,把全班同学的带动起来了。
再说说他唱歌的趣事吧。用我的的话来说,他唱歌啊,完全陶醉到了歌声了。可是他自己不知道,自己唱的与带子上的是天壤之别,当大家的矛头指向他时,他仍坚持自己的观点:“唱自己的歌,让别人说去吧!”有一次,他把书本放在桌子上,闭上眼睛,手还不时地在空中“指挥”两下,那滑稽模样真是笑死人了。
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我们要到别的学校开始新的学习,新的生活。但是我的母校的景和事,都会一直留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永远……
我的同桌是一个可爱的小女生。
她那圆圆的脸非常喜相,因为有一双小小的眼,再配上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就是一个表情包。大方自信就是她的标签。
她很善解人意,一眼就看到你心里去了。
记得二年级时,有一次上美术课,我忘了带彩色铅笔,由于我很内向,所以也不敢向别人张口借。她看出了点苗头,便大方地说:“咱们一块儿用吧!”说着就把她的彩铅放在了中间。我蚊子般说了一声“谢谢!”声音小的连自己都听不见。她很夸张地把手放在耳朵旁,拢成喇叭状:“啥?我听不清!”于是我的声音更小了,她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说:“虽然听不清你说的是什么,但我想一定是夸我的话吧!”说完,我们一齐笑起来。
她还很大方,有好东西一齐分享。
那次她爸爸出差回来了,给她带了一包很好吃的糖,第二天一上学她就神秘兮兮地问我:“猜猜我带了什么?”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就央求她告诉我。“当当当当!最最好吃的奶糖!”“哇!给我一个!”我兴奋起来。“别激动,别激动,有你的份儿。”说着就扔给我一颗。
她自信十足,勇者无敌。
我们班里组织了一次辩论会,我们后发言,等对方夸夸其谈发完了言,她首当其冲,巧妙地将问题这个球击了回去,然后对方派出了“话痨”再回击我们,我们这边沉默了。她一看形式不对,再一次挺身而出,迅速站起来反击,就这样,“问题球”击来击去,最终落在了对方手里。我问她:“你怎么做到的?”她说:“只要每次回击都信心十足,就能把对方打趴下!”
这就是我的同桌,身上到处是闪光点,不但我喜欢,大家都喜欢她,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呀!
我的同桌个子不算高,不胖不瘦,梳着长长的马尾辫,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看起来很可爱。她学习非常好,乐于助人,是个热心肠。她还有个小绰号“小官迷”。
“热心肠”
有一次,我们班的程琳因腿受伤,不能参加运动会感到很伤心。我的同桌是个心思细腻的女孩,看见程琳伤心,她心里也不好受,便去安慰她说:“不要难过了,程琳,下次还有机会,要不然我代表你参加比赛。”程琳听了很感动,高兴的留下了眼泪,但这是幸福的眼泪,友谊的象征。
比赛那天,同桌挺身而出,并说了一句:“我会为程琳而努力的。”我们大家听了这话以后,都激动地大声为她加油。虽然她只得了第三名,但她尽力了,并把自己得来的奖励给了程琳。程琳又一次被感动的哭了,我们都为她们俩欢呼。从这件事以后,我们班同学都很敬佩她。
“小官迷”
因为她很喜欢当官,我们给她起了个绰号——“小官迷”。
有一次,我们的班长生病了,想找个人代替他几天,同桌知道这件事以后,就主动对老师说:“老师,我想代替班长几天。”老师同意了,并夸她敢于表现自我,敢于担当责任。因此,她感觉很“骄傲”。没想到下午班长就回来了,同桌小声的嘀咕道:“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还没当够呢!”虽然声音很小,可还是被我们听到了,同学都笑了起来,并说:“说你是个小官迷,你还真是。”她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这就是我的同桌——闫婉婉,一个可爱的小姑娘,一个爱当官的小女孩。
我们班有个“臭名昭著”的黑色铁三角,这三人专干坏事,都不知被打过多少次了,还在嬉皮笑脸地干坏事。其中我同桌魏佳乐就是“黑色铁三角”之首。
他个子不高,有点胖,两只小眼睛里闪着炯炯的光芒,总不老老实实的把红领巾系在脖子上,而是拿在手里玩。
他很邋遢,桌兜里总有不少存货,上课时,手上不拿个乐高、星钻就痒痒。下课时,嘴里不吃个薯条、鸡块就难受。他不讲卫生,眼睛、鼻子、嘴里的分泌物,一律往裤子上抹,所以他身上总有一股说不出来,又很让人讨厌的味道。
他很爱耍赖,前几天,我和他玩“剪刀石头布”,他出剪刀,我出石头,他一看要输了,竟然马上变成了布!我说他变了,他说没变,我大喊:“你变了!”他上手就打,幸亏个子比我小,我一把架住他的脖子,才没打着。
他是我们班的“犯错大王”。一天至少犯一个错。什么跑到其他班大闹一场啦、什么从四楼阳台差点翻下去啦、什么在走廊疯跑撞到校长啦,这样的错误简直数不胜数。被老师“请”进办公室,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他心不在焉地听着老师的训话,走出办公室,就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嬉皮笑脸的回教室了。
明知学校是天宫,非要当这个孙悟空,最后,结果呢?当然是被压在五行山下遭罪。可他就这么屡错屡犯,从不停歇。知魏佳乐者,我也。其实,他犯错只有一个目的:引起老师的注意,得到更多的关心。可方法没用对,路子走错了,所以引来的不是关心而是一顿顿痛批。
这就是我的同桌——魏佳乐,一个胖胖的、脏脏的、爱犯错的小男生。如果你看他的素质报告单,一定会发现里面几乎写满了D,但“耐挫力”这一项绝对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