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我和同桌的关系虽说算不上如胶似漆,却也说的过去。
我的同桌很迷人。刺黑的短发,干净的白衬衫,精致的五官以及修长的腿。处处透露着英气,散发着魅力。
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的苹果,都不完美。我的同桌喜欢上课睡觉,成绩可想而知。
午后的暖阳透过窗户照在同桌白皙的脸上,我偏过头去不经意扫了一眼,便移不开视线。细密的绒毛在太阳的照耀下笼罩一层金色的光芒,浓黑的剑眉,长卷的睫毛,完美的侧颜。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目光,同桌扭过头去继续睡,留给我一个短发微翘的后脑勺。
下课铃响,同桌顿时如同打了鸡血般活跃,走路都带阵风。我趴在桌子上看同桌消失在视野,昏昏欲睡。同桌回来时满载而归,两瓶百岁山,十几袋糖,我有些疑惑。平时虽说有小女生送东西给同桌,却不会集体送糖啊。
“同桌,万圣节你不送糖给我吗?”她整理着刘海儿,笑得很阳光,露出两颗洁白的小虎牙。
“今天万圣节?”我对西方的节日不是很了解,但看样子今天应该是万圣节。“那我中午买糖给你,我现在没有。”说实话,我在学校混的真不怎么样,万圣节一颗糖都没收到。
“同桌你没收到糖?”她有些不明所以的优越,又说:“喏,同桌,送你了。记得给我买糖,我要蓝莓味的。”说完,丢下一袋糖,开始补眠。
中学的集体活动很少,运动会都是奢侈。学校组织的篮球赛上,我第一次见同桌打篮球。
肥大的队员服使她高挑的身材略显单薄,腿看起来却格外的长。她弯着腰拍打篮球的动作是那么熟稔,沿着场地接近球筐时是那么灵敏,一跃而起三分入篮时是那么帅气。她是中心、是焦点、是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
在下学期,座位调换,我们不再是同桌。经过两个月的暑假,九年级报到的那天,远远地,我便看到了她。她依旧是那么的引人注目,在人群中很是受欢迎。
我上前去打招呼,只见她正在和一伙人谈笑风生,依旧那么迷人。见到我,她只看了一眼便移开视线,恍然若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