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上学的时候,老师都会安排我们一个同桌,伴我们读书,伴我们生活,伴我们成长!小学写我的同学作文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我的新同学作文4篇,欢迎阅读!
转眼间,我已经在新的学校,新的环境学习了一个月了,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在我的记忆里也渐渐转为熟悉的脸了。
我上学的第一天的同桌——薛嘉源,他是一个开朗、快活、脸色红润、身体结实的矮胖子,挺着个很高的大肚子,最喜欢的消遣非属大吃大喝不可。他那一脸隆起的肥肉中,生着一双小眼睛,活像面团团被调皮的孩子嵌上了两个小煤球。他有只短而粗的鼻子,鼻孔微微向上掀着,有点挑衅调皮的味道。他最大的特点是耳朵,那两只奇怪的招风耳,如遇风沙,准能用它将眼睛遮蔽起来。他的身体很壮实,一双小胳膊胖得又白又结实,像小棒槌似的,他常举起小拳头,做出拳击的姿势。还有一双短短胖胖的大腿,穿着肥大的裤子,活像两个直立的圆枕头。
他喜欢在人面前装酷;有时还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真逗人,因此在我们班总能听到因他而传出的“绯闻”。
记得有一次,是英语课,唐老师正在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讲课。这时,不知是谁小声地告诉我和我旁边的同学一个“爆炸性新闻”——薛嘉源在看他肚皮。我不相信,朝教室一角望去:只见他把衣服掀起,露出他那圆鼓鼓、胖乎乎的一团“大肥肉”,正在用疑惑的眼神望着他的肚皮,手还时不时地拨弄着什么。看着他那狼狈样,我不禁笑出了声。其他周围的同学也被他那搞笑滑稽的动作弄得笑死了,而他却浑然不知……哎!这个大傻瓜!
记得还有一次,上劳动技术课,这次作的手工是用易拉罐作画。由于他忘带劳技课上所有的工具,在我们制作时便无聊透顶,于是,他只好又装出他那又好气又好笑的动作,一副无赖的样子,嘴里念叨着:“嗯……求求你了啦,把剪刀和易拉罐借我玩一会儿嘛?”“不行,我还要完成作业呢!上次你都把我两个易拉罐弄坏了,这次我才不会那么傻呢!”“呜……求求你嘛,就最后一次啦,我这次决不会弄坏,我真得很没劲耶!”我还是不相信他,因为前两次他都这样保证过,但事实呢……!我狠了狠心,回答他两个冰冷的字“没门!”他一副痛苦又失望的样子,说:“王雨婷,你怎么能这么无情呢!……”我被他的样子真得逗笑了。
这就是他,一个活泼、开朗、调皮、聪明但又总惹老师生气的胖乎乎的小家伙哦!
我有一个新同学,他的名字叫刘隆琦。他身材中等,长得肥头肥脑的,红润的脸上嵌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他四肢粗壮,一看就知道是个运动健将,再看他家那两个篮球,就知道他一定喜欢玩篮球了。这话一点儿也不假,他爱篮球几乎胜于爱他自己。怎么?你不信!接着往下看,你不信也得信。
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他正专心致志地写作业。突然,几个球友给他打电话约他打篮球。他顿时欣喜若狂,把作业随手一扔,抱着自己的“宝贝”——篮球,撒腿就往学校跑,那速度都能跟火箭比了。到了学校后,他从9点半一直打到下午4点半,打了整整7个小时。家长们正分头到处找他呢,回家后一顿臭骂在所难免了。但是,他没有因为挨了臭骂而与篮球“绝交”,反而更加喜爱篮球了。
你可别以为他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他的头脑一点儿也不笨。他数学可以达到4.5星级了,那0.5就是他那个粗心的“马大哈”毛病给害的。也难怪同学们总叫他“错大头”,有一次数学考试时,他把106写成了100,这下可好,分数只能得99.5分了,真是太可惜了!要是他改掉这个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以后他一定是数学天才了。
这就是他,一个爱篮球、粗心的男孩子。你了解他了吗?如果你想学篮球,就去找他。不过你千万不要学他那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不然的话,你也被人家称为“错大头”了。
一转眼间,我已经上初中啦!面对着新的初中生活,新的老师,新的环境,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的亲切和美好。当然,最使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我的新同学,为什么?因为我和我的这些充满青春朝气的新同学们每天都在一起学习、锻炼。我们虽然来至不同的学校,57个同学组成了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集体!,现在我就来说说我在这三个星期里认识的新同学吧……
在这三个星期里我认识了一个叫韦博文的新同学,我们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我们每天都结伴上学、放学。他皮肤黝黑,椭圆形的脸上一双小眼睛永远睁不开似的,一张女孩子才有的樱桃小嘴,对谁都是一副笑脸。他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他性格开朗,从不斤斤计较,有什么不高兴的事转眼他就忘了,每天拥有好心情。在同学之间有“老好人”的口碑。每个同学都有优点和缺点,优点就要继续发扬,缺点就要积极的改正了。当然我也要改掉我学习成绩不好,做事不 认真、马马虎虎的缺点。
现在在新的学校里,同学们之间的了解在一天天的加深,同学们的友谊也在一天天的加深,从一些很小的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下课时,同学们为放松心情,相互之间做一些轻松幽默的小游戏;运动会快到了,同学们自发组织到操场上进行运动,互相进取,争取在运动会上取的好成绩,为我们十二班争光。学习上,同学们还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形成一股浓厚的学习气氛……
虽然我现在才认识我们班的几个同学,但是我相信只要我用心去了解其他的同学,真心与他们交流,那我不久以后我一定会认识更多的新同学的,与他们成为好朋友。我喜欢我们十二班的同学。
随着时间的流逝,转眼间我以迈入初中。在那里有天真烂漫的同学,和蔼可亲的老师。但是最使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我的新同学。
已经开学半个月了,我认识了许多的新同学,开朗的,文静的,活泼的。当然,我也交了几个好朋友,其中一个叫李朗。
李朗是一个长相平凡的女生,扁扁的脑门上盖着一层流海,流海下那弯弯的眉毛,配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她用小巧的嘴巴,时而和我们开玩笑,时而为我们讲解题目。
经过这短短一段时间的相处,我从她身上看出了勤奋与认真。
开学初我们初一进行了一次摸底考试,她用她的勤奋、努力换来了好成绩,从而挤进了全年级前5名,全校有将近800名学生,她都能考得那么好,这当然归功于她平时作业的认真,因为勤奋与认真是分不开的。
初中的作业量要比小学多得多,有些同学也因此作业做得不认真,但是,虽然李朗写作业速度快,但却不是应付了事。她用她整洁、清秀的字迹认真完成每一份作业,每一次答题,也应此,作业多次得到老师的表扬。
李朗惜时如金,在下课时争分夺秒的完成家庭作业,所以她在学校能把家庭作业完成一大半,而且正确率极高。
在新的学校里,同学们之间的了解在一天天的加深,同学们的友谊也在一天天的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