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大中型客货车车主朋友们,你们好!
在你享受车辆为你带来的便利时,可能忽略了你的爱车还需要年检。据统计,1至6月份我市共有24373辆大中型客货车逾期未参加检验。车辆未按期检验,可能导致车辆安全性能(方向、制动、灯光、雨刮器等)达不到技术要求,对驾驶人和他人的交通安全造成威胁,甚至可能引发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未按期审验,保险公司将根据有关条例拒赔第三者商业保险。
机动车审验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为全力预防和减少因车辆安全性能造成的交通事故,东莞交警将重点整治逾期未报废、未定期检验的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扣留机动车给予罚款的外,对连续三个周期未取得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还将。交警提醒广大车主:
一、请广大车主牢记年检时间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一定的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校车每半年检验1次。
二、车主可以提前三个月对车辆进行检验。请各位车主根据车辆的审验日期,及时到检测站进行检验。审验时,请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强制保险第三联,提前处理好车辆交通违法等。检测站办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后,可直接在检测站打印年检签章,不用再到市车管所打印。
三、如果你的机动车已经灭失无法找到,请你到车管所办理车辆的注销登记,提供如下材料:机动车所有人的注销登记书面申请;相关证人证言、图片、灭失证明、责任保证书等材料。车管所将按规定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后,督促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车辆灭失类别办理注销登记。
四、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超3年但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对经三次以上催告仍未办理定期检验的,交警部门将限制办理相关业务并视情予以注销;对机动车所有人登记名下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限制其办理新增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
请广大车主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远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增强交通法制文明意识。祝你们一路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