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消费者协会:
你好,我是福鼎市一名消费者,于20xx年3月11日上午10时05分到彩银打印店打印两份资料,所执信物为U盘,到了店铺之后,一位年轻人接待。打印一份资料之后,在该店里操作员的处理下,U盘数据丧失,我所保存在U盘里两年多的信物资料全部遗失,这些都是历年来我所存储的宝贵材料。
该操作员狡辩,说是我U盘数据丧失,是因为我的U盘存在缺陷造成的。对于他这种说法,我提出两个疑议,为什么我的U盘在他替我打印第一份资料时是好的,偏偏在打印第二份资料时,U盘出现了问题?还有一个我到彩银打字店打印资料是付费行为,钱款两清行为,造成我U盘资料丧失,该彩银打印店要付全部责任。
补充资料,我的U盘在今日拿到该彩银打字店之前都是完好无损的,为什么到他的店铺,在打印出第一份资料时完全没有问题,而打印第二份资料时出现了数据丧失的情况,明显存在该操作员故意损坏U盘的行为。
由于本日,我到彩银打字店打印资料,是急用的,由此造成我今日急事、大事无法处理,所有u盘珍贵资料丧失,谁该赔偿我的损失?我的U盘在我的电脑里从没出现差错,在外边十几家打印店,包括彩银这一家也打印了无数次,都没问题,怎么偏偏在我急于办紧急事务的时候出现差错,我U盘内保存的珍贵资料损失谁来负责?
另外该操作员打印资料时出现电脑屏幕的防伪君屏幕,存在着故意行为,因此我请求消费者协会来处理此事。
如果,一名消费者到商业店铺消费,连自己付费的东西都保不住,那么福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又有什么用呢?个体的付费行为,一次三分钟可以打印出资料的行为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我对福鼎市区的治安问题感到遗憾。因此特请求消费者协会处理此事,同样,我会将此事再行上报,因为我的珍贵资料丧失了,这对我是无法忍受的底线。
福鼎市一名消费者:刘景鹏
20xx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