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张万福董事长的一封信
张总你好:
我叫陈艳,来自浏阳,就读于长沙民政学院传媒系,新闻传播专业,今年12.6日来到克拉海洋公司实习,因为特殊原因1.17日离职,在1.10日有和主管说明辞职的问题,1.14日正式递辞职信,1.17日公司主管以递辞职信没有满一个月为由,不予发放一月份将近半个月的工资,对此,我感到很迷惑,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我在张万福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上面明确有写到试用期为两个月,而我递辞职信应该是在试用期内的,而主管张燕给我的回答是公司已经提前让我们转正做销售站门了,已经算是正式员工了,我想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不然签了干么呢?既然已经转正了为什么没有提前告知我们,或者说修改合同书上面的试用期时间,考虑到工资问题,我并没有办离职手续,也没有办交接手续,为什么合同上面的试用期时间与实际不符合,而且当时我的情况确实比较紧急,在和主管说明情况了以后,主管仍然说我的这种情况是坚决不会发放工资的,事情已经过了十天了,我现在是一名大三学生,这是我离开校园的第一份工作,正因为这是我实习的第一份工作,这件事情对我的心理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当初我选择张万福也正式因为相信你们公司,相信克拉海洋这个品牌,在克拉海洋工作这段时间,在这个大家庭中,我把自己当成家庭中的一份子,虽然我没有什么业绩,没有拿到什么提成,仅仅只拿到可一个底薪,但是我也是真正努力的在学习了,把我作为一个员工的分内工作做到了,事与愿违,没有想到结果却是这么让我心寒,我在乎的不是那半个月的工资,我在乎的是一种劳动尊严,我希望克拉海洋可以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
我的家庭并不富裕,家里还有一个妹妹,父母对我抱有很大的期望,在克拉海洋工作了将近四十多天,我到目前为止,只领到了1279元,为此我和我父母的关系也变得很紧张,,他们觉得我第一份工作就这样以失败告终,觉得我对于工作非常的随便,甚至,他们坚决反对我再出去找工作了,这样让我的心理和精神受到了非常大的伤害。
我在克拉海洋一楼门店与掌中您有过一面之缘,但是您可能对我没有什么印象了,第一次看您,因为那时候我是新员工,我并不知道您就是张总,可是您给我的感觉是一个非常慈祥和蔼的人,我相信您也是一个明事理讲仁义的人,这绝不是我一个人的说辞而已,这件事情的原委你大可以去了解。
希望克拉海洋可以尽快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谢谢!
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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