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来临,香火旺盛,防火是非常重要的措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一封信,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致全市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同学们:“森林是人类的摇篮”,“火灾是森林的大敌”。每年的春季和秋冬季节是森林火灾易发期,这些季节空气干燥、植被干枯,火源一旦上山入林极易酿成森林火灾。清明节即将就要到来,每年无数的火灾中,有许多就是因为清明扫墓防火不当造成的。一个小小的火种,就可能引发一场大火灾。
同学们,你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阶段,作为沙漠绿洲城市乌鲁木齐市的小公民,应该结合课堂知识的学习,亲近自然、爱护树木、向森林汲取成长的力量和智慧,牢固树立文明的生态观和森林防火意识,当好森林防火小天使。要做好“小手牵大手、共同来防火”的宣传工作,告知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家长们,请你们加强对孩子用火知识的教育和管理,杜绝违规用火。同时希望你们采用文明的方式进行祭奠活动,自觉杜绝携带火种进山,严格禁止孩子参与野外用火,以保护林区,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隐患。
同时要积极劝导和监督身边的人不在野外玩火,宣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大家自觉遵守防火期内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发现火情时,要记住失火位置,然后迅速离开现场,拨打电话12119报警。森林防火,关乎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美好的生态家园!
乌鲁木齐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x年4月1日
尊敬的家长:您好!
在这春意渐浓的四月,迎来了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清明节,首先三实小的全体教师祝您节日愉快!现将学校在“清明节”期间的工作布置及需要各位家长在假期中配合的工作通知如下,希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
一、时间安排:
4月3日——4月5日放假休息3天,4月6日正常上课,上周三的课。
二、假期学习要求:
1.假期在孩子得到充分休息的同时,要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长关注学生完成作业情况。
2.查找学习“清明节”的由来,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活动。
三、假期安全要求:
1、在交通安全方面:真诚希望家长朋友加强节日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首要是在清明节踏青郊游期间注意孩子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牌(证)车辆或超载车辆。
2、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不吃无证无照游商、散摊的食品和露天烧烤、不偏食、注意营养均衡,多饮用白开水,少饮用饮料,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用气。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纪守法,自觉远离网吧和营业性娱乐场所。最后,再次预祝家长和学生们度过一个愉快、安全、健康、有意义的“清明节”。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春季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清明节期间,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为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现将假期有关事宜与您沟通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4月6日共3天,4月7日(星期天)正常上课。
二、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1、请各位家长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
2、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以及在校学生的光荣职责。注意防火安全教育。教育孩子谨防山火伤害。
3、严禁林区上坟祭祖时烧香、点蜡烛、放鞭炮、烧坟草等一切野外用火,提倡用鲜花、植树等文明上坟祭祖方式。
4、一旦发生山林火灾,要尽快报警,火警电话号码为119。
5、扑救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每个公民必须听从指挥,积极扑救。但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自发性扑救森林火灾的学生,要及时予以劝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6、依法追究引发森林火灾责任人,轻者行政从严处罚,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学生引发山火,家长要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7、我们还要提醒您务必教育和督促孩子不要随身带携带火种、易爆易燃物品,不要玩火,禁止清明节期间一切易发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只有共同树立防火意识,我们的家园才能永保水常清,山常绿,天更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清明节做起,倡导文明祭扫,杜绝火灾的发生。
xx县辛寨初级中学
20xx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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