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以耕种为生,他们善良,朴实,身上有着良好的品德。下面是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广大农民工朋友:
你们好!
感谢你们为利川经济发展和建设做出的贡献!温馨提示你们劳动的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提醒你们:
一是要通过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要到具备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去(有工商营业执照)工作,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千万不要与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到用人单位工作时,应该弄清楚用人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工资待遇等,并及时告诉你的家人或熟人,以免发生意外。
二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如果是跟“包工头”出来干活,即使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让“包工头”写个字据,让他把每月(天)给多少工资,工期多长等内容写下来,留作证据,同时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和证据,防止日后讨要工资没有凭据。要注意保存劳动合同、上岗证、结算单、工资表、出入证、考勤表等证据。
三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投诉材料。书面投诉材料写清楚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建筑项目的名称、地址、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从事工种、工作起止时间、拖欠金额、涉及人数;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递交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拖欠工资证明(如项目经理出具的.欠条、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四是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请一定要在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以便我局及时进行工伤认定。
五是坚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市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都可以受理你们的投诉举报,符合立案条件的,我局将及时快速的处理。同时切忌以伤害自己的身体或者影响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来维护权益。
亲爱的农民朋友:
你们好!目前,春耕在即,正是购买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资产品的时候,因为购买农资不当,往往会给咱们带来巨大损失。比如:
3月28日新乐市法审理了一起销售伪劣种子致使种植户损失33万余元的案件。
2014年1月至6月期间,牛某伙同其丈夫牛某甲(在逃)向本村及附近村民销售假冒伪劣“先玉335”玉米种子1657.6斤,涉及种植户90户,种植亩数485.22亩,给广大种植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新乐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其假玉米种子“先玉335”造成减产损失为332521元。
牛某以销售伪劣种子罪被公诉机关向新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该案审理过程中,31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被告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牛某赔偿经济损失。
新乐市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明知是假的种子仍予以销售,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遂判处牛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人牛某赔偿31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6564.15元。
所以,在此,小编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使用农资时重点要注意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有经营资格、证照齐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经营商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农资。
二要看标签。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
三要索取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同时,要科学使用农资,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当农资质量出现问题或因使用农资产品发生损失时,不要延误时机,要及时请农业部门组织鉴定,评估损失,并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农业或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朋友们,从中央到地方的领导一直非常关心、重视农民利益的维护和农资质量问题。近年来,农委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农业执法机构将认真履行职责,严惩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
祝农民朋友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满!在今年的农业生产中有个好收成!
广大农民朋友:
我市已进入油菜、小麦的集中收割期,焚烧秸秆现象时有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破坏生态,产生雾霾,危害很大。一是秸秆焚烧产生大量烟雾,不仅污染环境空气,还会对人的眼睛和咽喉产生较大刺激,轻则导致流泪、胸闷、咳嗽等,重则导致支气管炎的发生,危害人体健康;二是焚烧秸秆容易引发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焚烧秸秆产生的烟雾不易扩散,造成局部大气能见度持续下降,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四是焚烧秸秆破坏土壤结构,产生的高温导致土壤中大量有益微生物的死亡,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直接影响农田作物产量质量;五是焚烧秸秆形成的滚滚浓烟和片片焦土,对生态系统、景观环境破坏极大。
今年,我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保障民生的重点工作,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设立奖补资金,对小麦、油菜、玉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20元;对水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10元,推动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鼓励群众举报违规焚烧行为,严格考核问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对焚烧秸秆且拒不听从劝阻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的美丽宣城、生态宣城、和谐宣城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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