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夜,我想起了你,仰望星空,它跟你还在时一样,一样的漫天星斗,一样的深邃神秘。舒适地憩在摇椅上,还是你我争抢着坐的那张。阿枫,这里处处有你。
阿枫和我算是竹马竹马,他比我大四岁。我们都跟着爷爷奶奶在乡下居住,他家就在隔壁,我俩算是哥俩好了十几年。爷爷奶奶也不介意把我当男孩养。
正是七八岁狗都嫌的好年龄,我们和其他小伙伴掏鸟窝、捅蜂窝、下河摸鱼、捉蜻蜓,鸡飞狗跳,无恶不作。阿枫嫌弃我又矮又小,不让我跟着一起下河,其实也算不上河,就是一个大些的水坑,水只能没过他们的膝盖。他们穿着短裤,也不怕被打湿,三三两两的围追堵截,我只能捧着从家里偷偷拿来的小土罐在岸边等着,想着怎么烤鱼好吃。眼看着太阳一点点下落,就是不见他们抓到鱼虾。结果商量好的“海天盛筵”变成了别人田里偷来的红薯。几个人到土堆上找块地围坐着,捡拾些柴火,边烤着红薯,边烘着衣服。等红薯烤熟了,衣服也干了。几个小屁孩看着蓝蓝的天,啃着红薯,带有泥土的气息,甜到了心底,甜醉了的还有我们最好的时光。
纯真年少的岁月,我们牵着双手一起走过山间小道、田间小径。我曾用你的衬衫擦去额角的汗珠,你曾用老爷牌自行车载着我上学。我们一起在院子里写作业,一起上天台看星星。你用你那蹩脚的仅有的一点地理知识告诉我哪个是北极星。我记得第一次看到流星的惊喜与快乐,它的美震撼着我小小的心房,从此,你在我的心中便成了流星一般的珍贵。我们双手合十许下最纯真的愿望,愿每个我所爱着的人快乐。
我以为日子会永远这样安定恬淡地过下去,可我那时还不知道人们终将分别。那年,阿枫十四岁,我十岁。
阿枫的爸爸妈妈要将他接到上海去上学,我也要回到爸爸妈妈的身边。我们彼此许诺每年都会见面,阿枫让我不要哭。
我们笑着说再见,却不知再见遥遥无期。后来我又坚信,我们不曾分开。阿枫时不时会给我寄明信片,写一些好玩的事。直到有一天我再也没有他的消息,后来才知道他生了重病,被送到美国治疗。
这一年,阿枫十八岁,我十四岁,我不敢询问他的现状。我愿意相信他仍在世上的某个角落,坐拥晨起日落,坐拥绿水山青,被柔情和善意围绕。
阿枫,我不曾真正孤单,仰望天空,就会看见你。孤独是生命的常态,陪伴才才是生命的馈赠。我曾在长夜里痛苦,又迎着朝阳出发,每一条路,都是为了抵达落日和森林。我不曾畏惧前方的艰辛,我想带着你那一份一起努力。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中有一句话:“这是属于我们的青春,光芒万丈的青春,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就算中间夹杂着悲伤和误会,愿你们一个人的时候也不孤独。”
我在成长,带着你那一份,好好的长大。时间的潮流将我们紧握的双手分开,但还好记忆中的你不曾模糊,那些一起踩下的脚印未被掩埋。我们有着彼此最好的模样,曾用真心相待,这就是最长情的陪伴。无论终点在何处,我们都不再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