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星期四,下午,我们学校的15名校园小记者排成两队,从学校出发,去铜官山区人民法院。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我们犯了大错?当然不是!我们要去法院参观,学习,因为今天是中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说起国家宪法日,还有一段来历呢!事实上,一些人思想观念上存在错误,认为“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所以,设立“国家宪法日”,已是法律界长久以来的呼声。为什么在12月4日呢?那是因为,在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好了,我不多说了,到法院啦!
走进法院,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弥漫在心间。我们首先和长江路小学的校园小记者一起,来到会议室。在这里,我们见证了所有法官向宪法宣誓的全过程——由一名法官叔叔带头宣誓,剩下的人排成了三排,一起宣誓。我站在前面,还拍了几张照片。听着那振奋人心的宣誓声,我们仿佛也受到了感染,心中的宪法在一点一点高大起来。
接着,我们开始参观法院,了解诉讼的过程,由一名美女法官李阿姨为我们带路。首先,我们来到了立案厅。这里,是对起诉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条件,才能立案,开庭审理。看着窗口的阿姨们正在忙着阅读材料,我心想:这些阿姨们真忙啊!不过,犯下错误或受到伤害的人也不少。
然后,我们来到了民一庭,这里专门审判家庭纠纷或是侵权等小的民事案件。走进行政庭,我们旁听了一场案子。我没听得太明白,但是,我觉得那法官真威严,所有人都得听她指挥。特别是那小锤子一敲,再放松的人都会严肃起来。不过,我们没听几分钟就走了。
下面,李阿姨带我们去了民二庭,这里与民一庭不同,是处理一些数额较大的经济纠纷的。刑庭也在旁边,刑事案件都在这处理。羁押室在对面,通过李阿姨的讲解,我们知道,待审理的犯人会暂时呆在这里。往后面走,我们来到了执行局,执行局是法院用来强制执行的部门。
参观完毕,我们回到会议室,老师说,我们可以向法官提问。有一名校园小记者问道:“李阿姨,您在工作中有没有遇到过困难?”“我从事法官工作10年了,肯定遇到过不少困难。”李阿姨顿了顿,接着说,“工作中,保持认真仔细,对每一个案件都充分了解,在判决时不能有个人情绪,否则有失公正。随时保持一颗公正的心,才是最难得的。”
又过了一会儿,此次活动宣告结束,我们离开了法院。
回到家中,李阿姨、不!是李法官,她的一段话一直印在我的心中,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如果大家的法律意识更强,知法、懂法、守法,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是啊,的确是这样。所以我们要从小做起,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