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喜欢在晚饭后,出去走走。离家不远就有一个公园,每天都有很多人在那里散步或者锻炼。上学时候,总有作业和学业压着,没有时间出来透气,正值假期,就想出来走走,散步也好,锻炼也罢,总之那地方像有心上人在等你,让你总想放下筷子就去赴约。
没有原因,就是喜欢,心里会很舒服。
那里没有心上人,但有我爱的和爱我的人,陪我一起走过。喜欢搀着妈妈的胳膊,慢慢走过,一路走一路留下欢声笑语,说不完的话比路还长,有时候真想告诉全世界我有多爱她;喜欢和姥爷一起匆匆走过,脚步很快,姥爷总会说锻炼就要快一点,又不是在散步,所以每次总能走到出汗,很喜欢一个细节,过马路的时候姥爷总会习惯性的牵起我的手,也许那手不再像我儿时那样能将我的手紧紧包住,而是在岁月磨砺中显得让人心疼的单薄,但将你的手藏在他手里那一刻,真的会很暖,思想与回忆触碰、与岁月触碰、与温暖触碰;喜欢和朋友一起走过,那种能够并肩前行,分享心事的信任感,还有那种可以彼此陪伴一同长大,不怕天黑一个人的踏实感,不管我风光还是落魄,有时候脾气倔强喜怒无常,但他们能看透你却不会离开你,愿意坚定的站在我这边,陪我一起穿越黑暗,期望黎明。
正值夏季,总会看到公园里的花草树木,郁郁葱葱,总会唤起对自然的热爱,对生活的期待。那些树木有些经园艺师之手竟然也成了最环保的装饰品,俏皮可爱。最喜欢变换更迭的天色,从夕阳西下,火红的落日染红天边的云朵,金光散射,到夜幕降临,拉上黑色幕布,除了月亮在黑暗里切开一脚,夜晚黑得像糖蜜一样,运气好的时候,天气晴朗没有城市病没有雾霾,竟然能看到星星就像碎玻璃在太阳里发出的光。还有那忽然随夜幕降临而打开的路灯,我仿佛也站在舞台中央,灯光闪烁。
天气若好,公园里的人总是一如既往的多,但在你身边走的那些陌生人,总会变的。有时候会有极其好强总想超过在你旁边走的所有人,每当加快脚步,看到你身边的人一个个再往后倒而自己一步步向前,越来越快,以至于超过越来越多人,总会有小小的优越感,这是一场只发生在自己小世界里的“比赛”;而有时候不会在意这些,匀速略慢走过,喜欢插着耳机,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哼着旋律,沉浸在自己思想那个世界里面。回忆,有时候比路还长,有些甜到你心里,有些涩的发酸,有些宁愿散在风里,想不起再面对。未来,总是茫远又清晰,你不知道它会不会你所期待的模样,但你现在所做的事情,现在的一点一滴踩在脚下,筑起通往未来的路,总会走向远方,谁也无法阻挡。现在,更值得去反思,让自己感性的状态回归到理性,客观看待一些事情,吾日三省吾身,也使人睿智。在想,脚步在跟随,也许旁人正在进行那场“比赛”,也许正在为超越我而努力,谁又会晓得呢?我有时候也是一个随性的人,何况正在回忆,在幻想之中沉浸,又哪会在意那些呢?
晚饭后的公园,与早上不同,这不同也正是我所爱的,就是不管人们脚步快与慢,脸庞都很少有焦急和忙碌,更多的是很多人脸上都泛起小幸福。有刚刚坠入爱河的情侣,总爱手拉着手,就像把心的红线手来牵,卿卿我我,笑容里、眉眼里都含着细腻的喜欢;也会有一家三口说说笑笑,没有比这个让我感觉更暖的了,从夕阳走到星辰,那个手拉着爸爸妈妈的孩子终会挣开手,终会独自一个人走向深夜,别忘了,那爱你的人一直会在原地,默默守候,那个叫做家的地方,在黑夜里闪烁;还有那白发斑斑的老两口,夕阳西下,那些陈年往事,不曾诉说就从眼神中溜出,还曾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时光温柔,却又残忍,不知不觉就从星星,走成了夕阳。
没错啊,我们,都是平凡人,都是社会大荧幕中的小人物,不能像明星如同众星捧月一般在舞台正中央光彩夺目。却也在小城市里面,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自己导演并出演自己的人生,很有趣啊,这部剧没有剧透,剧情只有自己走过才会知道,过程中难免的磕磕绊绊。幸福不是情歌,但当我们走过路过再唱起,细细体味生活中细节里那些点滴,却比情歌还要动听。
我喜欢这种感觉,不管脚步快与慢,生活,是慢下来的,慢到足以让我仔细思考人生,打量欣赏那些路上的风景。这一刻,我不再像个陀螺,脚下生风都嫌时间太快,脚步太慢。反而,我能不紧不慢,不怕耽搁,那些没来的及去思考的事情,那些藏在心里的情怀,还有那些藏在心里还没来得及成文的心情。在这段路上,有些我愿意和那些我爱的和爱我的人去分享,有些我要留着自己去体会。
不紧不慢,从容自在,因为我在走过,同时,却又路过我自己的人生。
世界,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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