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我局公安技术指挥中心自20xx年11月份建成投入使用以来,现仍只有供电局一路高压电源供电。20xx年2月市消防支队对大楼消防进行了验收检查,检查组提出单电源供电不符合消防验收强制性条件款要求。2月28日,县供电局对我局用电进行检查,提出“应急电源方面,未配置自备发电机,按照浙经信电力(2010)305号文件要求必须配备”。为解决磐安县公安技术指挥中心双电源供电问题,确保公安指挥中心安全运行,需按照原设计要求购置柴油发电机组一台。考虑指挥中心工程项目申报市“双龙杯”等工作时间较紧,为了方便购置以利尽早验收。特此报告,要求自行采购柴油发电机组一台。同时,我局邀请县审计局、县供电局等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采购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柴油发电机采购工作,以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特此申请,请予批准同意为盼。
附件:公安技术指挥中心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小组名单
磐安县公安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公安技术指挥中心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小组名单
组 长:陈金宝(县公安局政委)
副组长:付为棠(县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陈福堂 卢彩英(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县公安局) 陈 恺 (县公安局)
陈雅青 (县审计局) 陈志伟(县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