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看的书很多:作文书、故事书、科幻书等可我最喜欢的还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这不,最近我就饶有兴趣地阅读了《狼王梦》。
书中的主人公有:母狼紫岚,幼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和黄犊,大公狼黑桑、卡鲁鲁、古古和狼王洛戛。
紫岚和黑桑成为伴侣后,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黄犊是母狼黄妮所生;古古则是洛戛狼王宝座的中流砥柱;卡鲁鲁是一匹强壮的狼,很受母狼们的青睐。
黑桑是一匹志向远大的公狼,整整两年,它经常半夜起来在坚硬的花岗岩上磨砺狼爪,发疯般地啃咬树皮,都是为了把自己本来就尖利的狼爪牙狼牙磨得更锋利一些,随时做好挑战狼王洛戛的准备。可是,就当黑桑和紫岚准备去争夺狼王宝座时,黑桑在一个名叫鬼谷的洼地里被野猪用獠牙刺穿了头颅,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
当小狼生出来以后,因为紫岚让黑仔当狼王的心急切,鼓励它在草原上玩,结果当了金雕的点心;因为逼着蓝魂儿当幼狼中的头,所以蓝魂儿看见猎物就第一个冲上去猛扑猛咬,结果白白把命交给了捕兽夹;因为紫岚前两年结黑仔和蓝魂儿宠爱有加,让双毛堕落得要以退缩来换取和平,在狼王夺位时,死在了自卑的手里。
在弱肉强食的森林里,在尔虞我诈的狼群里,还是残酷的社会竞争中;都是一样的:汰劣留良。好的,继续在生活的舞台上存留下去;不好的,则只能被残酷的竞争给淘汰掉。这是任何生物都不可抗拒的生存法则。
我最喜爱的书:《狼王梦》。我手上只要拿起这本书,就会完全融入到书中的故事情节中去。请记住这本书告诉我们的“生存法则”,做一个永远留在生存舞台上的强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