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描写是将一个人的特征,特点以及其他方面描写下来,让人们可以通过文字了解这个人。下面是初中人物描写作文,欢迎阅读!
我承认自己无法读懂爱因斯坦,但我更得承认是爱因斯坦让我的心中再次升腾起了感动。
之前从未发现他是这样一个人,有幽默感,关注社会,心地善良,有时又充满了童真。我曾一度认为他是个纯理性的、伟大的人。仅此而已。他那一把胡子和纯白的乱乱的头发足以让我相信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时时刻刻都在思考的人。只是他在思考什么,我真得一点儿也不知道。而今,一篇《社会与个人》让我隐约听到了他浓密胡子下发出的低吟,很震撼。他对社会与个人的关系的阐述使我很有范仲淹的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感觉。
然而令我感到惊异的是他的理想化的思考。在《社会和个人》一文中,他给社会开的药方剂有计划的人工似乎很难为社会作接受。毕竟人一人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对人所在的立场起了主要的决定作用,再加上情感因素,可以说能令每个人都满意的计划几乎是不存在的。随着范围的扩大,这样的几率就更会减少了。因此,他所提出的有计划的分工很难操作,即使实现了,也会导致一部分人决定另一部分人的命运。这样的结局是:人们无法找到一个平衡点,或许又会出现另一种并不令人满意的社会格局。这样的下法在今天这个社会,至少是行不通的。
爱因斯坦是个聪明人,他一定也想过这类问题。让我所觉得可贵的事,尽管他知道这个想法的可行性所面临的挑战,他还是坚定地将它说了出来,而且是乐观的。
我起初的惊异变成了赞许。
这位慈祥的老人带给我的感动还不止这些。他“告诉”我一个人在学生时代最重要的获得不是系统的学术知识,不是某种就业的实用技能,不是成为一个专家,而是,成为一个和谐的人,一个能够独立行动和思考的个体。
我曾在茫茫题海中觉得前方一片迷雾而精神不振,也曾沉浸在方程与计算中而忘掉了一切,可是现在我不会了。因为我知道了前方的路标是一个和谐的人和保持个性与思考的能力。我曾一度困惑与科技的飞速发展给们带来的利弊该如何权衡,如今,我亦不再困惑。因为它让我明白一个人的思考与研究的前提与基础源自我们所处社会本身的需求,我们是为了更美好而非令人担忧的未来而努力。至此,人的个性与奉献精神被摆在了一个明显的位置。这如他所说的“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没有一件是出于个人的雄心或仅仅纯粹是出于一种责任感,而是源于对人类和客观事物和爱的献身精神。”以及“人的价值应该体现在他能给予什么,而不是在于他能获得什么。”
我想,我会铭记这一切。如果我没有记住这些教诲,那就是罪过了。
我曾读到一些爱因斯坦写给孩子们的回信,觉得很亲切。
我愿称他为“一个温柔的科学家”。
静静地躺在舒适的床上,晨曦从窗外隐隐约约地透进来,我感觉心里好像缺少了点什么。闭上眼睛,任记忆回到三年前……
初一的时候,琴睡在我的上铺。这个女孩呀,听到名字,就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温婉、恬雅、美好的淑女形象,可事实并非如此。琴留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说话时手舞足蹈,满脸的'纯真,一副假小子的模样。
提到琴,眼前就会出现这样的画面:她戴着一副眼镜,手里捧着一本书,坐在上铺的边上,双腿前后轻轻地摆动着,一脸认真的样子,可心里却在听着我们说话,时而插几句话进来。那情景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因为初一一年的时间里,她几乎有一半时间就是这副样子,而另一半时间,就是在学习中暗暗地和我较劲。这对我而言,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我习惯每天都起得很早。可奇怪的是,每当我起床的时候,琴也会跟着起床:尽管我起来的时候都小心翼翼地,但总会被她察觉。她下床以后,总会向我床上那叠好的被子打量一下,然后再看看她的被子。当她发现自己的被子叠得不够整齐时,她会爬上去再叠一次,但总能赶上我出门的时间。
琴的学习成绩没有我好,尽管她总是比我花更多的时间复习。我自己学习比较懒散,因此很佩服琴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在她的熏陶下,我在不知不觉中也养成了复习的习惯。每次考试前,琴总是满怀信心地对我说:“我一定能赶上你!”可成绩出来后,她总是一脸的沮丧:但很快,她又会像往常一样努力复习了,遇到不懂的问题时,也会问上我几句。每当我想偷懒不复习时,看见琴认真学习的模样,我便在心里暗暗地对自己说:“你不复习,就真的被琴赶超了。”于是又提起精神埋头奋战:
体育课上跑400米时,我总会跑在队伍的前列,而琴紧紧地跟在我的身后:每次跑到200米时,看着被我甩在身后的同学,我便放慢速度,而这时候,琴总会突围而出,一步一步地向我逼近。当琴离我很近时,听到她急促的呼吸声,我的心中就会翻起一股热浪,隐隐之中给了我力量,于是我便以更快的速度冲向终点。回头看着琴,她一手撑在树干上,大口大口地呼吸着,一脸无奈地看着我。看着她,有时候很心疼,有时候觉得她很傻,但却很可爱。
我一向喜欢风平浪静的日子,我不喜欢和别人较劲,只有琴,好像有一种无穷的力量,让我的生活像浪一样翻滚,像风一样轻陕。她,就像我生命中一场突如其来的风雨,推着我的帆船起航;
阳光把我的房间照得更亮了,我一下子惊醒了,慌忙地跳下床,向学校飞奔而去:因为我感觉到,那个曾经睡在我上铺的女孩,她也起床了……
有一种东西让我学到了知识;有一种东西让我学会了冷静;有一种东西让我开阔了视野;有一种东西让我张开了理想的翅膀;有一种东西让我的天空变幻无穷……那就是书。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砺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活着才身心健康,读书能明白什么样地人生称得上完美无憾。”在1999年4月16日的晚上,我出生了,从此我便对书“情有独钟”。
小时候,我哭闹时,大人们给什么都不管用,后来爸爸给了我一本书我便破涕为笑了。也许是书中那多彩的图片吸引了我,也许是文中搞笑的语言逗乐了我,使我对书如此渴望。
一年级时,我不再只限于看精美的图画书了,开始要求妈妈给我买一些有文字的图书,半知半解地读起来,最后居然竟越读越懂了,我日渐感到我的小脑瓜充盈起来了。
慢慢地,我便不满足于读童话书了,开始接触一些文字多图片少的书了,首先我还是最喜欢读《小故事大道理》,让我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几个月后,除了一些文学名着的大书我不敢读,其它很多书我已经读了一遍了。
八岁时,妈妈带我去图书馆,在图书馆里,我很快地融入了书的天地,以后,我每周星期五都要去那书的世界遨游一番。
刚到书店,我收到龙龙哥哥的影响,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非常喜爱,特别是《白天鹅红珊瑚》中的那一小节“……它为了能使孩子们能够南飞,抛弃了美丽和宝贵的生命……”。写得十分动人,描写了红珊瑚母亲无私的情怀。
由此开始,我又开始接触文学作品了,曹文轩的、郁雨军的、伍美珍的等等,都让我这个小书虫爱不释手。
九岁时,曹文轩的书令我十分爱读。他的《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中的《山羊不吃天堂草》,我读得如痴如醉,让心随着主人公明子的角度去观察社会,观察世界。还有《红瓦黑瓦》这本书,它让我了解了旧社会的贫穷和落后,还有上学的不容易。
从这两本书中,引起了我对这系列书的极大兴趣。对于那本《野风车》,因为一本书写了很多故事,又是短篇,可以随时放下,再接着读。自从读了这几本书,也让我的作文也有了很大进步。
由此我明白了:要多读书,并把书中的优美词语积累起来,再引用到自己的作文中去。这样才算会读书。
10岁时,我的视野越来越开阔,开始不满足只读中国人写的书,开始读一些外国名着,随着他们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什么《小妇人》、《德伯家的苔丝》,让我了解了不少外国人的人情世故和生活常识一类知识。《斯代本的七勇士》中他们的胆小和愚蠢都让我捧腹大笑;而灰姑娘和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真正的开启了对书的美味情愿。
对于读书,我已经到了废寝忘食的痴迷程度。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喊我吃饭,我正看得入迷,所以哈哈哈喊声我一点都没有听见,读了一会儿功夫,书读完了,我去取客厅一看,妈妈已经吃晚饭了,正在看电视!我还生气地怪妈妈为什么不喊我吃饭,妈妈说她喊我了好多遍,我都不理她,妈妈还生我的气呢!可我一点都不记得妈妈喊过我!
对书,我有说不完,道不尽的情感,书不仅给我带来了欢乐,还丰富了我的情感。
渐渐地,我与书的友谊越来越深,书,将永远伴我成长。
初中人物描写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