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过程中通常综合运用肖像描写、语言描写、行动描写、心理描写、环境描写等描写方法,以塑造人物形象,刻画人物性格。从叙述人的角度与距离来说,可分为四种:
(1)抽象的概括描写,即把人物的生活、思想、性格的轮廓,用叙述的笔法简括抽象地介绍出来,便于读者了解该人物的全貌和主要性格特征。
(2)具体描写,即通过人物生活史中最有意义的细节或事件,把人物的生活、思想、性格的特征突出地具体生动地展现出来。
(3)直接描写,又称正面描写,即作者以叙述人的身份,通过自己的观察,把对象直接描绘出来,以加深读者的印象和了解。
(4)间接描写,又称侧面描写,即作者以转述人的身份,通过作品中其他人物对描写对象的感觉和反应(感受、评价等)来烘托和表现描写对象的性格特征,把读者带进场面和情节当中,与作品中人物的感觉和反应产生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