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人我想一辈子都不要忘记。
——题记
何方,不。是何番,呵,看来都成习惯了,总喜欢叫人家何方。
一辈子都不要忘记的人第一个就想到了何番,可正是因为何番才有了一辈子不想忘记的人。
他很高哦,喜欢打篮球,我所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外加一个阳光的笑脸。恩,这是我第二次写他了,第一次是把他写进了<<这个夏天的故事>>里,很抱歉,我弄丢了,这使我比较伤心,可是写的很烂,丢了就丢了吧。
又是夏天,一年了,何番,夏天是我们认识的纪念册,真的是又一年了啊,可不要吓我,我们只不过打了几声招呼,就打过了一年。还好,我们都没有彼此忘记。
今天,不是你向我打招呼我才记起了你,而是我想起了你,你才向我打招呼,我再记起了你。“记”和“想”不同,记用脑,想用心。我们每次遇见的画面都很简单,是因为太简单了,想起来,才会刻骨铭心吧。
我又想起了你,你会跟我打招呼吗?
现在请允许我用一个我认为最适当的词来形容你——可爱怎么样?我真的很想笑啊!这是我用过的最滑稽的一个词儿了。可是真的真的真的,看见你我很舒服。
写 到这就搁笔吧,因为我正在想一个主题关于你。看来,是我回忆的速度超过了我的笔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