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立小学入学条件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海口公立小学入学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龄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按照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区域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安排入学,切实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二)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符合在本市入学条件的学生,既可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但不能同时既报公办学校又报民办学校就读。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市、区招生工作。各学校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如有违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来访群众、家长和学生的接待和政策解释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市入学政策,特别是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政策,引导社会预期,避免过度炒作。要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三)规范招生行为。公办、民办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掐尖”,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严禁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面试、测试或测评、竞赛、面谈、培训成绩、人机对话、提交简历材料、证书证明、冬令营集训、夏令营集训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从2020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四)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录取学生全部进行均衡编班。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直至彻底消除大班额,2020年底前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有条件的区和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
(五)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赴鄂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教育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由本人向其单位的市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审核后,将确认的合格名单制成名册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送市或区教育局在网上公示,授受社会监督。教育部门按照政策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到市、区公办学校入学。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负责审核。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市消防支队政治部门负责审核。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子女到海口市教育局审批办公室(海口市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D区,电话68526732)提出申请,由海口市教育局负责审核。赴鄂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人员子女由市卫健委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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