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得挺高,在我们班上是最高的。有点胖,因为个高,所以看起来挺匀称。他戴着一副眼镜,文人似的。有一双大眼睛、一对大耳朵、一个大鼻子、一张大嘴巴。因此,他给我的整体印象是“大”。
他的学习成绩拔尖。去年在全国青少年英语能力竞赛中,他进入了全国决赛。看到他貌似憨厚的外表,我的脑海里常常浮现出一句俗语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从他文质彬彬的外表看,你一定会认为他仅仅是成绩不错吧?那你就看错了。人家是班里的体育委员,很爱打篮球。爱到什么程度呢?举个例吧!我们现在是六年级,学习非常紧张,课余时间也被用来补习,准备升学考试。再没时间像以前一样,一放学吃完饭就去打篮球了。所以,宝贵的课间就被他充分地利用起来了。教学楼走廊尽头有一个狭角。一到下课时间,他就到那个角落去练球。就在那里,他发明出了“人肉篮筐”。可见他花了多少时间在篮球上。
千锤百炼自然技艺精湛,我们班的篮球队长非他莫属。在多次与年级其他班的切磋中,我们班在他的带领下,每每都把其他班打得落花流水。有一次,与三班的比赛进行得如火如荼,比分一直咬得非常近。千钧一发之际,我努力甩开对手,传球到他手中,只见他迅速运球,左躲右闪,跑了几步,稳稳站在三分线,然后一个三步上篮,跳起——投球——进了!“噢耶!”四周一片欢呼声!我们班终于在这次比赛中打败了不可一世的三班。他成了我们班的英雄。
也是在篮球场上,那一次,一个同学被篮球砸伤了手腕。他二话不说,一把抱起那个同学直奔医务室。当时我们除了对他的体力佩服,更被他的乐于助人所感动啊!
这位成绩优异、酷爱篮球、友爱他人的同学是谁呢?他便是我的好朋友——张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