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已拭予我十五个春秋,从无忧无虑的童年,到面对生活的深沉浮浅,我走向生命的花季。经历过无数次生活的风风雨雨,我从中感悟到怎样生活的真谛。
记得,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看到邻居小红抱着一个非常标致的布娃娃,她摇来晃去,在我面前炫耀。我羡慕的不得了,就跑回家哭喊着向妈妈要。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语调缓缓地说:“你不能看见别人有什么,你就要什么,再说,也不是妈不给你买……”下半句话,妈没有说,我依稀记得妈当时无可奈何的神情。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不再哭要。晚上,我躺在床上,难以入睡,白天的奉情烙印般的刻写在我幼小的心灵上,抹也抹不去。是啊,在物质方面,别人拥有的,我不一定拥有,爸妈总是这样严格约束我。其实,爸妈对我的疼爱,是任何物质的东西所无法替代的。
生活,第一次告诉了我,人的快乐不能靠贪幕虚荣或追求物质的享用。
岁月如流,十五岁的我,虽未完全脱尽孩提时的幼稚,但已不再为一件儿童玩具哭闹了。生活不断提醒我:要格守做人的准则,要有一种严于律己的意志。
有一件小事,我至今记忆犹新,那一天,老师布里了作业,结果,我的作业本用完了,可作业还没写完,我正着急的时候,后边的同学急忙递给我一本,我感激地接过本子,像得到了救星,准备马上就写。正在这时,那同学叫了我一声:“喂,先别用,你得让我抄作业才行。”哦,我这才明白,他还有附加条件呢。他很调皮。又是我班学习最差的同学,抄袭作业,是他的拿手好戏,我才不让他抄呢。可不让他抄袭,我又写不成作业,真是左右为难。这时,《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条款闪念在脑际,照亮了我的心田。“认真学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我向他讲明了理由,把作业本退还给他。生活,是你又给了我行为的准则。
生活,是你告诉了我:做人要凭良知,要完善自已的人格,就要从委婉曲折中去体味感悟。法国作家罗受·罗兰说过:“当一个人做享违背自己的良心时,即使有实质的收获,也决不会快乐。”
生活给了我一次次的考验,一次次的教益。在生活的点拨、导引下,我交出了一份份人生命题的完美答卷。投身生活,铭记生活的谆谆教诲,沿着崎岖的小路,永攀商峰,必将到达光辉灿烂的理想之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