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妈今年四十多岁了,中等身材,一双眼睛炯炯有神,齐耳短发。我的妈妈是燃气燃气行业服务窗口一名收费员,她平时工作认真,虽然对我很严厉,但是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从不贪小便宜,这一点令我发自内心的佩服。
有一次礼拜天,妈妈把我带到单位写作业,突然,柜台外面急匆匆地跑来一位小男孩叫交燃气费。妈妈和时候告诉他应交45元,小男孩二话没说,随手递给妈妈100元钱,正当妈妈低头打发票和找零钱时,那个小男孩一溜烟跑了出去,妈妈急忙喊道:“小朋友,给你钱和发票。”小男孩好像什么也没听见,径自往外跑。当妈妈离开柜台,走出门追那个小男孩时,那个小男孩的背影已经在妈妈的视线中消失了。妈妈回来后,就想法查找小男孩家在单位留下的联系方式,结果在电脑里查到了一个电话号码,妈妈兴奋之际,拿起电话一拨,竟然是空号,妈妈级的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我疑惑不解地问妈妈:“咱们把钱不退给他行吗?”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孩子,虽然咱们一时得利,但是,别人不就吃亏了吗?”妈妈抚摸着我的头继续说:“孩子,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暂时得到,最终还得失去,妈妈虽然工资不是太高,但绝不能贪小便宜,不能让别人看不起,这钱一定还给别人。”听了妈妈一席话,我恍然大悟,使劲地点了点头。于是,下班后,妈妈带着我,按照发票上的地址信息找到了那个男孩居住的小区,那个男孩家住六楼,妈妈上到六楼以后,累得气喘吁吁,我帮妈妈敲开门,开门的居然是那个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还没下班回来。妈妈说:“这是你交燃气费的发票和该找你的钱,请拿好。”那男孩一脸惊奇地说:“我走得太急,又麻烦您送过来,谢谢您。”妈妈这才松了口气,脸上充满了微笑,此刻,我能感到妈妈是多么的开心。这就是我的妈妈,她不仅养育了我,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通过妈妈不贪小便宜这件事,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一个人要想活得心安理得,就应该实实在在,不贪便宜,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要,妈妈这种美好的品格将永远影响我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