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马的优秀作文
【文章导读】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完美的动物,也就是自己心中最喜爱的动物,而在我眼里的马,不是完美而是美好。 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 马的作文,供您参考和借鉴。
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知道,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话说3015年,我已经成为中国科学院的院长。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为我的宠物马——马佳注入了鸟的基因。第二天,马佳竟然长出了两张又长又大的翅膀。太好了!我立刻骑上宠物马去上班。
一进科学院的大门,我的外籍同事mr.li看见了,大呼小叫起来:“不好了!院长被外星马绑架了!”其他人听到了,马上搬出我发明的激光炮。我大声向他们解释。他们听了个个目瞪口呆。这时,mr.li提出:如果注入鱼的基因,它不是会游泳吗?我马上叫我的助手把针和鱼的基因拿来,轻轻地在马佳的耳朵是扎了一下。
过了一天,我起来的时候,我的宠物马竟然失踪了。我到科学院的时候,马佳正在科学院的池塘里游泳,游了足足一个小时才上来换气。
真是太神奇了!我马上把基因马的事通知了报社,记者们通过媒体传播出去,我立刻成为全球知名度最高的人,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又有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如果把基因马当做世界通用的交通工具,不是可以省下无数吨的汽油吗?我马上花了三天三夜的时间写了一篇长达五万多字的论文,题目就叫《把基因马做为全球通用的交通工具的可行性分析》。可论文刚发表,立刻有人反对,原因是:基因马的速度太慢,万一要去很远的地方,怎么办?我马上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发明了kl-js抗冷加速剂,这种加速剂可以让马的速度变为光速,同时可让马啊零下1000度也不怕。终于我的想法和发明被世界上所有国家认可,基因马也就成为了全球通用的交通工具。从此我成为了宇宙名人,我的工资只比世界工资最高的地球球长少一元钱。
人类征服了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马和人类同生死,共荣辱,经历了数千年的风风雨雨,成为我们忠诚而高贵的朋友。在未来的世界,我希望人类继续和马保持亲密的关系,并希望未来的马有更进一步的发展。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未来的马的世界吧。
未来的马是什么样子的呢?我希望未来的马能长出一对翅膀,变成名副其实的飞马。当马跑起来的时候,只要张开翅膀就能飞起来,能飞过江河,飞过高山,甚至飞过大海。我骑着飞马只需要一个小时就能从贵阳飞到北京。到时候我家里只要养上几匹飞马,我们全家就能骑上飞马飞遍全世界,到世界各地去旅游,去玩耍,去领略美丽的世界风光。
我希望未来的马能变大变小,叫它变大它就变大,叫它变小它就变小。当我骑着马来到家门口的时候,我就叫它变小,它立即会变得像一只可爱的小狗一样,我把它抱进家里,放在一个温暖的小窝里,让它安心地睡觉。当我出门要骑马时,我就叫它变大,它会立即变得按我的要求那么大,我骑上它可以到我想要到的任何地方,那该是多美呀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杜甫为我们描写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传神地展现了马的强劲豪迈,让人有一种马鸣风萧萧之感。
马是大型哺乳动物,四肢强健,力大善跑,加上它的感觉器官发达,眼大位高,视野开阔,记忆力、判断力都很强,方向感也极准确,居六畜之首。给人的印象是憨厚、诚实、纯朴,又和人有方方面面的亲密关系,于是就有了许多佳名美誉:乌骓、赤兔、八骏、九逸、天马、宝马、汗血马、白龙马、千里马等,这些佳称,无不流露出人们对它的喜爱之情!
无论在游牧时期还是农耕文明中,马都是先民不可缺少的帮手,马就是生产力的标志。一直到近代社会农业尚未机械化之前,马几乎包办农村的一切繁重工作。时至今日,在我国的一些落后地区,马仍然是主要的生产力,被农民视为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可以说,马推动了历史的车轮,功不可没。从秦兵马俑、汉铜马俑到唐三彩马,各个时代、各种质地、各种形态的马工艺品栩栩如生,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马以速度见长而成为古代交通工具最佳之选。汗血马,传说中的良马。它产于大宛,汗水从肩部流出,呈血色,一日之内可以跑千里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人生如白驹过隙等句都传神地展现了骏马疾驰的情形。至今,人们仍为它的速度而喝彩叫好:马在各种赛马节、赛马会上的速度使人颠狂,马在奥运会上表现的机敏和优雅令人倾倒。
马在古代也是建功立业的功臣,马到成功就是由此而来。秦始皇统一六国,马之功居其半,兵马俑可为一证。唐太宗连年征战,六骏战功显赫。成吉思汗的铁骑横扫欧亚两大洲时,让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没有任何动物像马这样深入地影响着人类的历史。可以说人与马所组成的骑兵部队是最具威慑力的军事力量,几千年的刀光剑影中马和人一起创造了历史。
正因为如此,马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成语、俗语记载了这一切:老马识途比喻有经验的人做事更有把握;老骥伏枥比喻人虽老壮志犹在;千里驹却是褒奖年青才俊的好词。文学艺术中也有它的身影,如臧克家的《老马》;历史故事中有王亥驯马、九方皋相马;唐代的韦偃,近代徐悲鸿等为之倾倒而作画;琵琶曲《十面埋伏》,二胡曲《赛马》都是为它谱写的赞歌。
时至今日,人们还要高声呼唤龙马精神这一切无不说明,马和人类同生死,共荣辱,经历了数千年的风风雨雨,已成为我们人类无言的朋友、忠诚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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