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出唐·范摅《云溪反议》卷三。
唐代人韦皋曾在江夏一带游学。在此期间,曾住在江夏的姜使君家里。
姜使君有个儿子,名叫荆宝。韦皋就按姜使君的意思,教荆宝读书。
荆宝有一位侍女,叫玉萧,那时年方十岁。荆宝因为与韦皋以兄弟相称,便常让玉萧专门服侍韦皋。玉萧也尽心尽意地应奉韦皋,对韦皋照顾得无微不至。
过了两年,姜使君到内地求官了,韦皋仍住姜家很不方便,于是便搬到头陀寺居住。韦皋搬出姜家后,荆宝仍不时派玉萧去服侍韦皋。
随着时光的流逝,玉萧渐渐长大了,变得懂事了。在长期的接触、相处中,对韦皋产生了越来越浓烈的感情。韦皋也很喜欢玉萧,二人情投意合。
后来,韦皋急需回家探亲。上船前,韦皋含泪写了一封信派人送给荆宝。一会儿,荆宝与玉萧都赶来了。三人重聚,但马上又要 分离,不禁又喜又悲。
荆宝早已察颜观色,明白了韦皋与玉萧二人的心思,此时便趁机对韦皋说:
“您一路上一定会很辛苦,就让玉萧与您一起走,也好途中照料你。好吗?”
韦皋虽然也想让玉萧同行,但考虑到此一去时间很长,不知何日才能返回,便坚决地谢绝了。
马上要开船了,玉萧望着韦皋,含情脉脉,双眼泪垂。韦皋也很留恋,对玉萧说:
“请你放心地等待我,我回去以后,少则五年,多则七年,一定来迎娶你。”
玉萧点头答应。
韦皋又留下一枚玉指环,并写了一首诗,交给玉萧,算作定情信物。
分别以后,玉萧在江夏望眼欲穿地等啊等啊。一个又一个春天过去了,五年了,韦皋没来娶她;又是二年过去了,韦皋仍然是音信皆无。
到了第八年春天,玉萧终于绝望了。她十分伤心地说:“韦家郎君一别七年了,看来是再也不会来了。”
于是,玉萧绝食,直至死去。
姜家人被玉萧的节操所感动,在埋葬玉萧的时候,将韦皋留下的玉指环戴在了玉萧的中指上。
后来,“韦朗玉环”这一典故中的韦郎泛指有情的男子或女子的意中人,以玉萧比喻痴情的女子,而以“玉环”作定情的信物。